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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审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18 来源:宁乡市审计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审计局 字体大小:

2021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全局,强化审计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意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党建工作同审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党建工作与审计执法工作深度融合,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建立健全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工作重要事项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

二是坚持局党组对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张四明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将依法审计与推进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重要法治工作始终坚持请慎用亲自,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要问题,推进年度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一是提高依法决策意识。牢固树立 “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恪守审计的权力边界和审计的责任担当,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局长张四明同志始终坚持按程序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等制度,不随意简化程序,不以文件传批代替会议讨论,坚持“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

三是严格落实项目审理制度。我局规定,所有审计报告都由审理会议决定,未经审理一律不得上会讨论。因此,在召开审计项目审理会议以前,局法规科从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六个方面对审计组形成的项目资料进行全面审理,出具审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局审计理会再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审议,确保作出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文书规范。我局始终保持了“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的记录。

四是强化社会公众参与。为拓宽审计项目计划制定渠道,准确把握审计工作重点,年初,我局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建议,切实提高年度审计计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审计监督。聚焦财政审计,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公安局、文旅广体局等7家市直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同步开展5个乡镇的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重点揭示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民生重点,对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公共交通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着力揭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聚焦领导干部政策执行、权力运行与经济责任落实情况,对7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规范用权。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产审计的方法路子,对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着力揭示林业资源保护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聚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对6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项目质量和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推动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

二是有力推进审计全覆盖。首次对市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进行单独立项,采取“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审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对市本级89个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生育津贴、编外人员管理等16个事项进行了审计分析,实现了有质量的审计全覆盖。

三是着力提高审计成效。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审计中发现的倾向性、制度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反映,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强化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在真改、实纠、严防上持续用力,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四)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一是强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2021年,我局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根据机构编制“三定”方案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权责事项、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共梳理出行政处罚**项、行政监督检查**项、行政强制**项、其他行政权力**项,不断推动部门职权行使精细化,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规范。

二是完善审计执法长效机制。每年根据我市审计工作实践,对《宁乡市审计局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等多项执法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健全涵盖审计业务会议、审核复核审理工作、审计移送、执法岗位责任、执法过错追究等多项内容的长效机制,做到既有“责任和约束”,又有“保障和依据”,为推进依法审计提供法制保证。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审计项目正式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公布执法人员和执法内容,同时主动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对审计人员履行审计公务和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立项、下发通知、制定方案、审计取证、编制底稿、完成报告等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运用规范文书范本,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确保审计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严格执行审计组长审核、部门复核、法规科审理制度,强化审计组长、审计业务部门负责人、法规科责任,在审计程序、项目质量上严格把关,确保审计执法过程合法合规客观公正。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项目现场审计结束后,局机关主动邀请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开展审计回访,实时掌握审计人员工作情况及作风纪律情况。每年年末组织审计项目案卷评比,对全年的项目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全局通报。

五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审计机关”。在宁乡市政府网站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本级全部行政执法主体(含人员)及相关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主动向社会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抓细抓牢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2021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范围,通过个人自学,重点发言、集体研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确保学习效果。二是加强法治专题培训。每年年初,组织全体机关干职进行集中整训,聘请高校知名教授讲授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年中,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湖南省审计厅组织的各类视频培训,提高审计业务能力;今年利用微信工作群、钉钉工作群发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点学习了新修改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新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八五”普法学习和考试,2021年度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2021年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完成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顺利通过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随着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局审计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积极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的宣传普及活动。注重多载体宣传,利用“国家宪法日”加大审计普法宣传,制作学习宣传展板、印制并发放宣传小册100余册,提供审计法律咨询10余次。二是注重多渠道普法。通过审计进点会、反馈会等方式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审计程序和审计内容,推动被审计单位更好支持、配合和监督审计工作。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培训。组织开展三期“以审代训”活动,累计安排9名内审人员到审计机关跟审跟训。举办全市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编制并下发《内部审计法律法规汇编》,提升内审人员审计思维和业务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审计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审计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主动性还不足,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较为单一,目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主要依靠学习、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方式,效果不够显著,缺乏吸引力和时效性;三是审计质量控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两级复核一级审理的效果不够突出,审计风险的防控意识、风险防范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能力、大数据审计能力、宏观分析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审计全覆盖背景下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全面提高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能力水平。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继续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正确行使审计监督权。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及形式,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推行普法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紧迫感、使命感,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形成习惯。

(二)全面加强审计业务建设。

落实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完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复核审理、结果运用、督促整改等各环节工作运行机制和审计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审计程序依法审计。强化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严格“事前审定方案把好方向关、事中现场管理抓好质量关、事后复核审理控好出口关、挂图作战严控进度关”这四道关口,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监督成效。坚持依法审计,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职责。

按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找准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促进政令畅通,增强审计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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