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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0-03-28 来源:宁乡市教育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教育局 字体大小:

为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依法治教深入开展,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19138)和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1911)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教育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学校(幼儿园)的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不断压实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减少对学校(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预,逐步实现对守法者做到“无事不扰”。争取三到五年基本实现对学校(幼儿园)的抽查统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教育行政监管效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于法有据、符合实际工作需求的标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职责清单,制定抽查计划,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检,及时落实工作上报和结果公示。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对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主动进行对接,做好日常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工作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名录和抽查结果的上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或移送),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三全面加强监管平台运用。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编制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制定出本系统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教育系统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监管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及时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发布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

(四)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并结合职能职责,适时组织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完善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提高抽查水平,逐步实现重点检查事项“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五)逐步完善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两库”管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工作环节。建立“两库”名录动态调整机制,细化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逐步规范工作程序、项目、方法,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六)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违法违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抽查结果应在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外发布,充分发挥随机抽查结果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中的威慑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抽查工作,组织执法力量实施抽查,办公室设成职民教科;其他各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主动对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

(二)加大抽查宣传力度。及时通过网络发布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争取广大学校(幼儿园)对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法律从业资质和执法证考试,加强现有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从业水平,完善执法装备配备,确保抽查工作质量。

(四)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不得妨碍被抽查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宁乡市教育局

20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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