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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1-02-19 来源:宁乡市交通运输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

根据《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19〕1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强化信用支撑,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 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 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交通运输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我局随机抽查的领域目前包括由本局审批的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等许可实施情况。“双随机”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交通运输执法监督领域,在检查工作中不断提高随机抽查的比重。

1. 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局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依据各自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政府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谋划本系统年度抽查工作,要协调本系统、局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将抽查工作计划统一报送至局政策法规科,在2月底前完成下年度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责任部门:局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 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交通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内容根据我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科

3. 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名录库内容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 组织抽查。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具体抽查活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 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可邀请机关纪委代表到场监督抽查。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双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实行以“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经检查中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全市通报。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我市“信用宁乡”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科,办公室负责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责任落实,认真推行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双随机”抽查工作将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严格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随机抽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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