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医疗机构的公告
因机构法定代表人申请注销该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依法予以注销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核发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宁乡骆佩口腔诊所;
地址:宁乡市花明南路89号;
法定代表人:骆佩;
登记号:PDY95820143012412C6001;
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特此公告。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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