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宁乡市大屯营镇 -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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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0-07-20 来源: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 所属单位:宁乡市大屯营镇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大屯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二部分   大屯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屯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大屯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乡镇辖区内的建设和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耕地、房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村、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村级福利事业;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乡镇经济,为乡镇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乡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2019年大屯营镇人民政府共设五中心三所一机关。具体为:大屯营镇村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大屯营镇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大屯营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大屯营镇生产安全管理服务中心、大屯营镇社保服务中心、大屯营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大屯营镇司法所、大屯营镇财政所、大屯营镇机关。

    (二)决算单位构成。纳入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单位,无二级单位。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机构未改革。

      

    第二部分  大屯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大屯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总收入6786.76万元,年初预算1389.45万元(此年初预算指市财政对镇预算,仅包含基本支出预算及村转移支付、环境卫生部分项目预算),为总收入的20%;调整预算6786.76万元,为总收入的100%2019年财政总支出6786.7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总收入6786.76万元,较上年9407.87万元减少2621.11万元,减少27.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2.64万元,其他收入2713.98万,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90.1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总支出6786.76万元,其中按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1686.98万元,项目支出5099.78万元;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9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5.16万元;国防支出0.45;教育支出259.7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2.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7.93万元;农林水支出2938.5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8.2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7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42万元,其它支出80万元。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78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2.77万元,其他收入2713.99万,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982.77万元,其中按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165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4.3万元,公用经费128.63万元),项目支出2329.84万元;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96万元,国防支出0.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5.16万元,教育支出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75万元,农林水支出1980.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9.4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9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4.3万元,公用经费128.6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总额8.27万元,年初预算9万元减少0.73万元,是年初预算的92%,较上年20.11万元减少11.84万元,下降58.86%;其中:“公务接待费”经费总额4.38万元,年初预算5万元减少0.62万元,是年初预算的87.6%,较上年12.61万元减少8.23万元,下降65.3%,接待人员约1320人;“车辆运行维护费”经费总额3.896万元,年初预算4万元减少0.104万元,是年初预算的97.4%,较上年7.496万元减少3.6万元,下降48%,车辆保有量2台,与上年无变化。

    以上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机关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支出,加强内部预算控制,狠抓厉行节约。特别是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费用进一步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全年出国(境)支出0万元,共计安排00人次。2019年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3.89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2辆。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支出4.38万元,共计接待约132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90万元,年初结余0 万元,年未结余0 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乡镇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6786.7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15万元,比2018年减少36.21万元,下降15.38 %。主要是机关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增长,整体支出略有下降。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支出共计1386.68万元,其中货物类0.59万元,工程类1386.1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公务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9大屯营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大屯营2019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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