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大屯营镇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机关:负责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算,组织预算收入和执行预算支出,负责加强镇属各中心(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等。
司法所:负责普法培训、基层法律服务、调处民间纠纷、社区矫正、提供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等。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劳动保障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承担文化宣传、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公益服务职责;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事务协调,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对各便民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负责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和本级执法力量,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依法依规相对集中行使或会同派驻机构行使在辖区范围内的农业、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
(二)机构设置。
2023年大屯营镇共辖7个村(社区)、410个居民小组,总人口4.42万,现有村(社区)干部55人。工作机构分设机关、一所三中心及一队,即机关、司法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职115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工勤人员算行政)、全额事业人员37人、差额事业人员36人。退休39人,离休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屯营镇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818.3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特设) 4929.55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19.57万元,主要是1121安置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81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22.82万元,教育12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2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600.00万元,农村环境卫生650.00万元,村级转移支付325.50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150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9.57万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81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2.82万元,占33.55 %;教育120万元,占1.53%;其他城乡社区2000.00万元,占23.58%农林水支出600.00万元,占7.64%;农村环境卫生650.00万元,占8.31%;村级转移支付325.50万元,占4.16%;保障性住房建设1500.00万元,占19.1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06.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211.5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教育12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其他城乡社区2000.00万元,主要用于1121安置区建设;农林水支出6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农村环境卫生65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及路长制;村级转移支付325.5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保障性住房建设150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公租房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20.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60万元,下降 6 %,主要是人员减少和标准降低。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3.20万元,主要是进一步压缩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00万元,拟召开党代会会议,人数 150人,内容为党代会;培训费预算3.00万元,拟开展农业就业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农民技能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510.4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81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6.82万元,项目支出5211.5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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