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景区管理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发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景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景区内风景名胜资源调查和保护利用;承担景区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景区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组织景区环境综合治理。
(六)经宁乡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对景区内乡镇和各单位在资源保护、规划执行、旅游开发、环境保护和社会秩序维护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管和考核。
(七)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人事、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承办宁乡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是宁乡市人民政府的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我委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部、经济发展部、规划建设部、资源环境部、综合执法部等六部门,事业编制25人,实有在职在岗干部职工20人,长期临聘人员2人,退休职工1人,办公场所设黄材镇黄材水库大坝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80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8.5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04万元,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按市财政统一要求核减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08.5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3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按市财政统一要求核减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08.56 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5.13万元,占4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3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16.37万元,占2.02 %;节能环保支出344万元,占42.55%;住房保障支出23.73万元;占2.9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54.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21万元,公用经费51.3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5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1、景区宣传保护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景区管理及景区内禁止砍伐森林用于建房的补偿费用,景区旅游宣传,推广知名度,提升景区形象等方面费用以及护林员福利支出;同比上年度增加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景区宣传推广资金及护林员福利待遇合并至及景区宣传保护经费中列支。
2、物业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同比上年度减少1万元。
3、林长制网格护林员专项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福利,同比上年度减少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护林员福利待遇部分调整至景区宣传保护经费中列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非行政单位和非参公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同比2022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8万元,拟召开资源环境保护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总结上年度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今年资源保护规划,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培训费预算 1万元,拟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年度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管理人员在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80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56万元,项目支出35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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