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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1-21 来源:宁乡市医疗保障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2020年宁乡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沙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市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建立健全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部门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1.部门设置。宁乡市医疗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我单位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单位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管理科),下设一个副科级二级法人单位宁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41人,截止2019年10月,在职在编人数39人,其中:局机关7人,二级机构32人;临聘人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乡市医保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934.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34.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可比。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934.7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638.7万元,医保事务管理经费18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专项11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可比。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9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7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638.7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552.29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4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29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与管理专项等。其中:医疗保障监管工作经费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监管、医疗救助、政策宣传等中心工作;医保审核员工作经费8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待遇结算审核工作;智能审核平台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智能审核平台运维支出;社会精神病人药物救助专项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精神病人药物救助支出;重症精神病人强制治疗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重症精神病人住院救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6.41万元,其中办公费预算数28万、其他交通费用预算数27.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13.61万元、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等零星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7.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是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可比。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 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可比。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数为332.4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预算数332.41万元。明细为医保事务及机关运行相关办公费及办公设备购置预算40万元;委托业务费预算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5.6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专项经费及医保事务管理经费专项17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计数为15万元;会议费3万元;机关运行邮电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印刷费等经费预算总额为68.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52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36 万元;中小企业预算 2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934.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38.7万元,项目支出 296 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附后)


宁乡市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终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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