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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医保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0-07-20 来源:宁乡市医疗保障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2019年宁乡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乡市医保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乡市医保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沙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市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建立健全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部门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宁乡市医保局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管理科),下设一个副科级二级法人单位宁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宁乡市医保局2019年部门决算只有宁乡市医保局本级,二级单位与局机关位实行统一财务核算,故本部门无二级预决算单位。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2019年末实有在职正式职工40人,临聘人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2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于20193月成立,整合人社局基本医疗保障职能以及民政局医疗救助等职能,2019年本部门决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438.13万元,2019年预算安排为43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6万元,占总支出65%;项目支出151.37万元,占总支出35%2019年度决算支出与预算调整数一致。因我局为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可比。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收入总计43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我局于20193月新成立,无上年数据可比。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年末决算支出总计438.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8万元,占比27.86%;卫生健康支出302.12万元,占比68.96%;住房保障支出13.92万元,占比3.18%。我局于20193月新成立,无上年数据可比。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3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6万元,占本年支出65.45%;项目支出151.37万元,占本年支出34.55%

本年支出总额438.13万元,基本支出28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07万元,占比70.47%,商品和服务支出76.77万元,占比26.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2万元,占比0.18%,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7.41万元,占比2.58%;项目支出151.3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6.38万元,占比50.46%,主要用于医保监管以及医保事务管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万元,占比49.54%均为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直接拨款至城乡医疗救助支出户并补贴至个人,属对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2019年我局整合人社局基本医疗保障职能以及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能,20193月新成立,无上年数据可比。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38.1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我局于20193月新成立,无上年数据可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年末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3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2.58万元,占46.2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4.18万元,占19.21%。项目支出151.37万元,占34.55%。我局于20193月新成立,无上年数据可比。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计438.13万元。我局于20193月新成立,无上年数据可比。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年末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07万元,占70.47%;商品和服务支出76.77万元,占26.7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52万元,占0.18%;资本性支出(办公用固定资产购置)7.4万元,占2.58%。我局于20193月新成立,无上年数据可比。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总额160.5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3.14万元,资本性支出7.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17.88万元、劳务费47.06万元、委托业务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79万元,印刷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零星支出合计28.05万元;资本性支出均为办公设备购置费。因我局于20193月新成立,无上年数据可比。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22万元;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为1.22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3批次,共接待77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绩效管理进行初始建设,积极开展绩效目标和评价。2019年,我局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医保部门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7万元,其中办公费17.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6万元、印刷费6.23万元,劳务费7.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万元,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用等零星支出合计19.84万元。我局于20193月新成立,无上年可比数据,本年度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办公、会议等一般行政消耗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57.1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宁乡市医保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格(终版).xls
宁乡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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