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林业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乡市林业系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二部分 宁乡市林业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乡市林业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系统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经批准后组织监督实施。
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道路绿化和各类林业项目工程建设。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测报防治和植物检疫、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及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造林绿化、营林规划设计和检查验收;林业专项调查、林业区划、规划、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全市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和《种子法》的实施工作。
立案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刑事案件;查处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案件;查处《森林法》授权森林公安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林业行政案件;以林业主管部门名义,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能。
宣传贯彻有关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公园内的湿地资源,实施湿地功能建设;负责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并建立档案,参与湿地保护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宁乡市林业局辖管4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宁乡市森林公安局、湖南宁乡金洲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简称金洲湖)、龙田竹木检查站、宁乡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林业局系统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总编制数为70人。其中:林业局机关编制人数为16人;龙田竹木检查站编制人数8人;林技中心编制人数21人;森林公安编制人数18人;金洲湖编制人数7人。
2019年12月31日止林业局目前实有总人数为70人。其中:林业局机关在职人数为18人,龙田竹木检查站在职人数8人,林技中心在职人数19人;森林公安在职人数18人;金洲湖在职人数7人,全部纳入工资统发。
离退休人员56人。局机关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6人。退职补助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员1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林业局辖管4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宁乡市森林公安局、湖南宁乡金洲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简称金洲湖)、龙田竹木检查站、宁乡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其中市森林公安局、金洲湖为二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龙田竹木检查站、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由林业局直接管理,纳入林业局(本级)部门预决算。宁乡市林业局2019 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乡市林业局本级、宁乡市森林公安局及湖南宁乡金洲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简称金洲湖)。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二级机构宁乡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财务核算并入宁乡市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宁乡市林业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08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表(一)(二)(三)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宁乡市林业局(汇总)2019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7235.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7.33万元,增长3.83%,增加原因主要为林业专项资金增加。
2019年度支出总计7235.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7.33万元,增长3.83%,增加原因主要为林业专项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全年收入总计723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235.29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为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为0 %;经营收入0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为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为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年末决算支出总计723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6万元,占比0.18%;公开安全支出415.8,占比5.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8万元,占比1.83% ;卫生健康支出19.4万元,占比0.27%;节能环保305.57万元,占比4.22% ;农林水支出6127.12万元,占比84.68 %;交通运输支出20万,占比0.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0.66万元,占比1.94%;住房保障支出61.96万元,占比0.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235.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7.33万元,增加3.83%。增加原因主要为林业专项资金增加。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235.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7.33万元,增加3.83%。增加原因主要为林业专项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235.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7.33万元,增长3.83%。增加原因主要为林业专项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全年财政拨款支出7235.29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12.6万元,占比0.18%;公开安全支出415.8,占比5.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8万元,占比1.83% ;卫生健康支出19.4万元,占比0.27%;节能环保305.57万元,占比4.22% ;农林水支出6127.12万元,占比84.68 %;交通运输支出20万,占比0.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0.66万元,占比1.94%;住房保障支出61.96万元,占比0.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23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8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为 21.03%,比年初预算增加214.1万元,增加16.37 %; 项目支出5713.49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为78.97%,比年初预算增加2762.18万元,增比93.59%。增加的金额主要是公益林省市级配套资金与本级增加,及用于长防林、退耕退林、退耕还湿、市级产业化等专项资金及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湿地公园植被恢复,林区道路建设及湿地保护资金,及林业科研项目增加等加大了项目资金投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521.8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为21.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7.1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78.67%;商品和服务支出177.49万元,占基本支出比11.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5.89万元,占比基本支出9.59%;其他资本性支出1.25万元,占基本支出比0.0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性支出总额 559.65 万元,较上年决算同比下降10.5%。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8.5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2.25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59.67%。其中:公务接待支出 10.3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2.41万元,减少75.72%;出国(境)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18.16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84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35.14%。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8.5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26万元,下降10.25%。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0.3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27万元,下降10.89 %;出国(境)支出 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8.16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99 万元,下降9.88%。
以上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及县委的各项规定,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支出,加强内部预算控制,狠抓厉行节约。特别是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费用进一步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8.55万元。2019年全年出国(境)支出0万元,共计安排0批 0 人次。2019年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8.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车保有6辆。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支出10.39万元,共计接待218批次,近216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年初结余 0 万元,年未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宁乡市林业局系统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9个,其中项目化项目三个。通过对各类专项自评分数综合统计其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成效显著,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自评综合评价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74万元,比2018年减少80.94万元,减少31.17%,主要是机关办公一般性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5万元,其中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达到90%以上。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它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3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宁乡市林业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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