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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1-01-25 来源:宁乡市林业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林业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宁乡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宁乡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宁乡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定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国家、省、长沙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等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上级委托市人民政府或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  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2.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本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乡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构,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造林绿化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改革发展科(林政执法科)六个科室。

宁乡市林业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至2020年10月31日止总编制数为45人,其中:林业局机关编制人数16人,龙田竹木检查站编制数8人,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编制数21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局机关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5人,退职补助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员15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乡市林业局辖管2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宁乡市龙田竹木检查站、宁乡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其财务核算均纳入林业局(本级)核算。因此,纳入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宁乡市林业局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21年度宁乡市林业局原二级机构宁乡市森林公安局并入宁乡市公安局,湖南宁乡金洲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简称金洲湖)并入宁乡沩东新城。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为宁乡市林业局本级预算情况。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林业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为3995.43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为995.4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为295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了620.35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20.35万元,主要政策性增资及人员经费等220.3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45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995.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万元,农林水支出3860.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了620.35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林业防灾减灾、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公益林等项目专项支出增加440万元;基本支出中政策性增资及新增人员经费等增加180.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95.43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95.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906.96万元,公用经费88.47万元。和上年预算(815.08万元)相比增加了180.35万元,增加了22.12%,增加的原因为人员类政策性调资及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我局原二级机构森林公安和金洲湖湿地公园分别并入市公安局及沩东新城,原二级机构森林公安防火科并入我局本级而相应增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2021 年年初预算数为3000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具体包括:森林资源培育(造林绿化)资金700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资金1027万元,其中防火隔离带建设经费2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412万元,森林防火经费(护林员工资和三台消防车)4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历年项目工程款)资金71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督查)资金10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资金80万元;动植物保护资金为50万元;湿地保护项目资金50万元;事业机构(林业技术推广)80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育林基金停减征省划基数)1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业务经费)3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生态公益林县级配套)73万元。和上年预算(2560万元)相比增加了440万元,增加了17.18%,增加了的原因为年度项目调整增加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县级配预算73万、森林资源管理100万及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增加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宁乡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4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了0.39万元,下降了0.43%,主要减少了办公费预算支出。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15.2万元,印刷费1.3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2021年度全市各乡镇林业站有关森林督查及天然林调查会议等, 每次会议人数约70人),培训费3万元(2021年度全市护林员307人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福利费3.6万元,业务招待费3.42万元,劳务费6.5万元,其他交通费13.07万元,工会经费6.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8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 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宁乡市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9 万元,其中:政府送树、群众栽树苗木、林业技术推广苗木等货物采购768万元;绿化工程施工等工程采购710万元;办公设备采购、会议费、其他印刷品、培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林区护林、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等病虫防治等服务采购631万元,其中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达90%以上。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宁乡市林业局整体支出3995.4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涉及项目支出3000万元,其中森林培育(造绿资金)为70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资金为1027万元,其中防火隔离带建设经费2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412 万元,及森林防火经费41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督查)10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资金为80万元;动植物保护资金50万元;湿地保护项目资金为50万元;事业机构(林业技术推广)8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历年项目工程款)7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育林基金停减征省划基数)1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业务经费)3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生态公益林县级配套)7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宁乡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宁乡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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