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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林业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2-03-04 来源:宁乡市林业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林业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定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国家、省、长沙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等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上级委托市人民政府或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1、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本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乡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构,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造林绿化科、资源林政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政执法科、森林防火科、林长制事务科八个科室。另二级事业机构宁乡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财务核算纳入宁乡市林业局机关本级预决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宁乡市林业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至2021年12月31日止总编制数为48人,其中:林业局机关编制人数17人,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编制数3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宁乡市林业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4,00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1.3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65.54万元,下降14.26%。主要是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本年度我单位原二级机构宁乡市森林公安局并入了宁乡市公安局。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4,001.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8万元;农林水支出3,82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65.54万元,下降14.26%。主要是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本年度宁乡市林业局原二级机构宁乡市森林公安局并入了宁乡市公安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01.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8万元,占2.42%;卫生健康支出36.38万元,占0.91%;农林水支出3,826.86万元,占95.64%;住房保障支出41.19万元,占1.0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132.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2.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7.14万元、津贴补贴68.21万元、奖金294.5万元、伙食补助费13.82万元、绩效工资94.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5.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5万元、住房公积金41.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8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9万元、奖励金2.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2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12.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869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2,86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造林绿化380万元林业技术推广与转化8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督查和林长制工作运行经费2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县级配套75万元,动植物保护50万元,湿地保护3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8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265万元(其中防火隔离带建设经费3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500万元护林员工资及培训等森林防火经费4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历年项目工程及其他林业支出)70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宁乡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120.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3.47万元,下降30.78%。主要是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本年度本部门原二级机构宁乡市森林公安局并入了宁乡市公安局,其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宁乡市林业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2021年减少9.6万元,下降25.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21年减少12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条例,建设节约型机关,公务活动坚持从简,二是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本年度本单位原二级机构宁乡市森林公安局并入了宁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相应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国土绿化工作、林长制及其他林业业务工作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2022年度国土绿化试点项目实施主体和任务分解及组织开展全市林长巡林、工作部署与林长业务考核等工作;培训费预算30万元,拟开展宁乡市森林防灭火护林员业务、消防车消防知识培训,人数350人,内容为宁乡市森林防灭火护林员业务知识培训,具体由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负责举办,参会人员包括全市29个乡镇林业站相关责任人及全市307名护林员;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3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0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31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项目支出2,869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4个,其中:森林资源培育项目(造绿绿化)38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项目1265万元(其中防火隔离带建设经费3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500万元,护林员工资、消防车、培训等森林防火经费46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督查及林长制工作经费)20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资金为80万元动植物保护资金50万元湿地保护项目资金为30万元;事业机构(林业技术推广)8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历年项目工程款)5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育林基金停减征省划基数)1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业务经3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生态公益林县级配套)7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件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宁乡市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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