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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1-01-25 来源:农业农村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2021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统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起草扶贫开发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督察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负责市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5、组织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和农业机械化工作。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管理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组织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5、负责对全市农业机械、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综合调研。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收发、接待、物资采购等机关日常运转,印章管理和文书档案管理。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和文件,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的督办落实。牵头组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牵头收集农业农村统计数据,统筹汇总上报、对外公布。牵头组织农村深化改革、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令畅通、市民热线、文明创建、民族宗教、统战等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组织中心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市委农办秘书科(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到位;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定期组织分析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负责三农重大事项汇报;承担市委农办的日常工作等。贯彻国家和省、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3、党建办(纪检审计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会、共青团、妇联)、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4、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勤技能和工资晋升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人员出国(境)人员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劳动人事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关心下一代协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农业劳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局属单位及系统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工作。

5、财务科:负责资金计划、资金管理、资金调度、争资融资工作和耗能统计工作。负责本局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日常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财务的监督、指导、协调,参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一卡通资金发放。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参与各级项目验收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负责组织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工作。负责政策性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工作。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6、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和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有关国际公约市内履约等相关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市重大项目管理。负责农业产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向上争资、民办非企业审批工作。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7、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贯彻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督促相关项目落实。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察,指导农村改水改厕。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牵头组织为民办实事工作。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8、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研究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等改革及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负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9、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10、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合署办公):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职能职责另行核定。

11、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情信息的统计和发布。承担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种子、肥料、农药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市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种植业统计和信息化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的管理。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牵头组织种植业田间事故纠纷及种子质量纠纷的鉴定、处理。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12、畜牧水产管理科: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起草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起草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动物防疫检疫。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13、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组织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组织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农用地和农业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河长制、蓝天保卫战、五治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14、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起草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负责农机产品质量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对农机作业、维修、销售、生产市场进行管理。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督管理。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15、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监督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利用。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的安全管理。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16、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对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协同审查、统一出件、按期送达,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流程进行全过程监督。负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农药、种子、化肥、兽医、饲料等经营许可证,动植物检疫证等的核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政府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应急管理、防汛抗旱、信访工作、安保工作、反邪教工作、党管武装、禁毒工作及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年度普法考试工作。

17、综合执法协调科:组织协调农业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执法办案指导,协调执法机构内部联合办案、跨区域办案、案件司法移送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执法行动。负责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协调联络。负责执法案件统计、上报、公示、案卷整理归档。负责受理执法投诉举报。负责对本领域内突发事件、重大动植物疫情等突发性工作的组织协调,并采取应对措施。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前需负责原农业执法大队承担的工作,以及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18、农村住房建设监督管理科: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本科室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19、实体管理办:负责实体单位管理工作。

20、扶贫开发事务中心:起草扶贫开发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督察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负责市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各乡镇(含省定贫困村)、市直部门、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局机关驻村帮扶及结对帮扶工作。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21、农广校:承担农村成人教育、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绿色证书》专业技术培训等相关培训工作;开展县级农民教育培训教材、课件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开展种养业技术指导服务。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宁乡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宁乡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宁乡市烟叶生产指导服务中心。

全局共有干职员工1264人,其中:在编802人(其中全额332人,差额119人,自筹351人),退休462人。下设二级事业单位25个,其中全额16个,差额3个,自收自支6个。

农业农村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在职在岗人员132人,局机关41人,扶贫办9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2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2人、种子技术推广服务站10人,乡村宜居建设服务中心20人,农业投资项目建设事务中心13人,临时聘用人员15人。退休人员94人。机关内设1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市委农办秘书科、党建办(纪检审计科)、人事科、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水产管理科、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执法协调科、农村住房建设监督管理科。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内设站室5个,分别是:党建办、办公室、植保植检部、土壤肥料部、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办公室。事业编制60人。202012月底实有在职正式职工64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

农广校:属于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副科级机构,无内设科室,实有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干部3人,临聘人员1人。

农机安全监理站: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员12人,实有在职人员8人,临聘人员2名,退休人员12人。单位内设3个科室:内勤科、外勤科、办公室。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中心实际在职50人,待岗43人,退休51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政府雇佣职员1人,遗属9人。其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本级)定编24人,实际在职20人,退休37人,遗属9人;农机技术推广站定编20,实际在职20人,退休6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实际在岗6人,待岗13人,退休8人;农机化服务中心实际在岗5人(其中2人在本中心上岗,3人抽调市农业局宜居环境治理办),待岗30人,退休10;从农业局下属二级单位种子公司(差额事业单位)抽调2人在本中心上岗。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事业编制24个,内设部室7个。分别为综合部、财务部、村级经济发展事务部、农村体制改革事务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部、农业机械事务部(产业扶贫办)和党群工作部。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共有在编在职干部职工294人,离退休63人其中离休2人。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内设8个部室,分别是:综合部、财务部、畜牧事务部、兽医事务部、渔业事务部、生态监测事务部、宁乡花猪产业发展(含宁乡花猪保护中心)、党群工作部。全额预算单位有: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差额预算单位有:水产服务中心。经费自筹的单位有:牧业服务站、种鸡场、蛋鸡场。现在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服务中心基本维持自身运转,其余各场、站的干部职工除几个留守人员外,干部职工已全部待岗。

烟叶生产指导管理办公室:我单位为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生产科、烟基科,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2个。实有在职正式干部职工12人。

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21年初机构改革,宁乡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宁乡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宁乡市烟叶生产指导服务中心并入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03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10325.3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0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56.56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是因为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差额编制人员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待遇提高。

(二)  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03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8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85.6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0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0.31万元;项目支出1021.52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1021.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56.56万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是因为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差额编制人员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待遇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8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364.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021.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595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管理、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村住房监督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等方面;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花猪保护中心运行、实验室冷链、畜牧水产业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项目支出116.5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业务、农机购置补贴及技术推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待岗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烟叶生产指导服务中心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烟基办业务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农业农村局机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烟叶生产指导服务中心等四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8.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84万元,上升0.16%,主要是人员有自然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6万元,本单位公务车17辆,外借车1辆),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8.5万元,主要是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对三公经费进行了严格控制和压缩。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四)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10386.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9个,涉及项目支出1021.52万元,其中:病虫害控制等业务经费50万元、测土配方施肥及信息网建设25万元、农办业务经费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20万元、农村建房举报基金50万元、农村建房业务经费50万元、农机下乡和平安农机创建经费7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业务经费180万元、农业综合执法50万元、乡村宜居业务经费50万元、动物防疫监督100万元、花猪保护中心运行60万元、实验室及冷链运行60万元、畜牧水产业务经费30万元、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5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业务经费3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及技术推广30万元、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待岗人员生活补助及社保缴费56.52万元、烟基办业务经费1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本部门共有车辆17,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原农业农村部赠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技术宣传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1125

2021年绩效目标批复表(农业农村局).pdf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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