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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3-02-02 来源: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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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4、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8、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统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执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统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组织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农村集居点建设以及各类观摩活动;负责组织各级衔接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监管和绩效评价,完善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指导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负责全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乡村两级乡村振兴队伍能力建设、业务培训等;负责乡村振兴对外宣传、合作交流等活动。

5、组织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和农业机械化工作。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管理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组织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5、负责对全市农业机械、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16、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参与编制农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1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宁乡市农业农村局机构编制优化调整的通知》(宁编办[2022]14号)文件,我局设内设科室10个(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种植业管理与科教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畜牧水产管理科<动植物防疫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农村经济经营与农机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科>、农村住房建设监督管理科),工作专班2个(市委农办秘书科、乡村振兴科)。另按要求设置了机关党委、党建办和机关纪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农业农村局本级

2、10个所属二级单位: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乡分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市烟叶生产指导服务中心、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市乡村宜居建设服务中心、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市基层农业指导服务中心、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办公室。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由原市农业局、市经管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等单位合并组建,现内设10个科室、2个工作专班(市委农办秘书科、乡村振兴科),另按要求设置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农业农村局挂牌,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另下设二级单位10个(正科级5个、副科级2个、非副科级3个)。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158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81.4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59.09万元,上升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差额编制人员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待遇提高。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1581.41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51万元;农林水支出10026.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59.09万元,上升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差额编制人员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待遇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581.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81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304.51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10026.73万元,占87%;住房保障支出434.37万元,占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0519.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06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1062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管理、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村住房监督管理、农业综合执法、花猪保护中心运行、实验室冷链、畜牧水产业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业务、农机购置补贴及技术推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待岗人员生活补助、烟基办业务经费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宁乡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626.81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2.54万元,上升8%。主要是人员有自然调整、增加必需的办公设备。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宁乡市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52.6万元,主要是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对三公经费进行了严格控制和压缩。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6.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6.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58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9.41万元,项目支出106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见详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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