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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1-01-25 来源: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乡市人社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宁乡市人社局2021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沙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和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不含医疗保险,下同)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长沙市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宁(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使用和管理,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长沙市有关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市本级有关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市本级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

12、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伤预防宣传教育经费落实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9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才开发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障科),9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为:社保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人力资源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保基金征缴中心、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另设有经开区、高新区两个人社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时点实有在职(正式)职工116人,退休66人,临聘31人(含劳务派遣人员)。

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9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因我局所有二级机构与局机关实行统一财务核算,统一预决算编制,因此本部门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本部门预算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我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的基层困难干部帮扶、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农民工工资治欠、社保经办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2443.4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较去年增加264.54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部门预算新增了58万元的项目(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补助项目),二是2021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预算标准有所提高。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支出2443.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91.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医保费)91.29万元。支出总额较去年增加264.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部门预算新增了58万元的项目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二是2021年部门预算人员支出标准有所提高,导致支出总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3.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215.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030.85万元,比上年增长236.32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预算。公用经费172.6万元,比上年减少21.8万元,主要是因为继续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老工伤补助的预算。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层困难干部帮扶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基层事业干部职工慰问开支;农民工工资治欠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开支;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及基金监管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保基金进行审计等费用;工伤保险基金补助专项58万元,用于财政对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基金补助;社保经办、认证及退管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镇(社区)养保报丧、退管认证及社保经办信息系统等专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62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50.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78万元,下降5.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人数较上年减少了6人,所以各项机关运行经费都有下降。

2021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13.5万元、印刷费13.5万元、邮电费4.5万元、劳务费5.4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15.21万元、福利费8.49万元、其他交通费52.73万元(含车补50.0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29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中的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减少5万元,下降9.26%,下降原因主要是来年计划进一步厉行节约,压减三公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总额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宁乡市人社局整体支出2443.4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共计228万元,其中:基层困难干部帮扶经费10万元,农民工工资治欠经费10万元,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及基金监管经费1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补助专项58万元,社保经办专项经费140万元,全部按要求编报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由于我部门2021年没有纳入绩效管理的专项项目,故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为0。

(五)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年末,我局账面固定资产原值合计3898.9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原值合计3607.79万元,净值2645.71万元;车辆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原值15.79万元,净值0.99万元;其他办公设备原值合计275.33万元,净值59.54万元,无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由于我局已于2018年初整体搬迁至行政中心一办公区东三栋,上述办公用房已收归市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并分配给其他单位使用,但因种种原因,该房屋的资产转移调拨手续尚未办理,故目前该项资产价值仍在我单位账面体现。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501001)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x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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