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公告;提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议;统筹协调征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征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垂直管理正科级、一级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编制机构委员会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个,单位内设科室5个包括办公室、征拆服务科、安置服务科、法规科、财务科。 2020年10月底实有在职正式职工19人, 临时聘用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本级,无所属二级单位。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中我单位由宁乡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更名为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垂直管理正科级、一级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所属二级单位。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预算仅本级预算,无所属二级单位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本级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经费,也包括完成职能职责的征拆社保业务项目支出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4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2.65万元,主要是较上年我单位由17人增至21人(2020年2月调入3人,临聘人员加聘1人);另政策性人员增资预算更充足。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4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44.8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2.65万元,其中主要是较上年我单位由17人增至21人(2020年2月调入3人,临聘人员加聘1人);另政策性人员增资预算更充足。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4.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54.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308.89万元,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5.99。与2020年预算增加92.65万元,上升35.33%,主要是较上年我单位由17人增至21人,所以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征拆社保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弥补完成职能职责工作运转经费不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临聘人员工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咨询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执平,无增减变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24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24.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宁乡市征地服务中心整体支出444.8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90万元,其中:征拆社保业务经费项目9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01.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9.98万元(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专用设备0.1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1.03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上传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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