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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 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1-01-20 来源: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小: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长沙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依委托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及备案。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依委托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委托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根据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协助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市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协助、配合、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市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典、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和省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宁乡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8)、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21)、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独立编制行政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事业机构数5个, 分别是市场监督执法大队、市场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信息中心、投诉举报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以及内设科室20个,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16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内设机构设置。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科室包括: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科、政工人事科、机关党委(工会)、机关纪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只有本级预算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本单位2021年没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 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4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43.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57.54万元,增加主要因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4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9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5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34.12万元,住房保障234.1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57.54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因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3.8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733.8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比去年4861.31万元增加528.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补贴增加导致。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比去年425万元增加8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所物业维修管理方面,比去年增加35万元;市场主体管理140万元,主要用于商事制度方面;质量安全监管15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计量质量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电梯救援)等方面。市场秩序执法120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维权、3.15活动方面以及执法办案等系统专项。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万元,主要是用于知识产权方面。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82.2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运行经费比去年478.01万元增加4.19万元,增加0.87%,增加原因主要是从科技局调拨车辆一台导致车辆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130万元减少7万元,变动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占采购预算支出比24.51%;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万元,占采购预算支出比75.49%;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占采购预算支出比为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市监督局整体支出6243.8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涉及项目支出510万元,其中:计量标准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电梯求援)150万元;执法办案系统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商事制度改革90万元,站所物业管理80万元,农产品检测50万元,知识产权保护经费2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车辆4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性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2021年无新增车辆资产配置计划,无单价超50万元的设备配置计划。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市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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