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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乡市司法局决算

发布时间 : 2021-07-22 来源:宁乡市司法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2020年宁乡市司法局决算

第一部分 宁乡市司法局概况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收入决算表

部门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宁乡市司法局概况

、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二)指导和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四)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处理涉及到市人民政府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六)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司法所开展各类民间纠纷调解;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九)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十)监督管理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2020年单位编制47个(行政人员38个、工勤编5个、事业编4个),其他人员33人(机关聘用1人、社会购买服务10人、各调解室聘用22人)。单位设有11个职能科室:依法治市秘书科、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文件合同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管理科、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宁乡市依法治市事务中心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湖南省宁乡市公证处;另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15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单位只有本级,没有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收入决算表

部门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8个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597.2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77.5万元,增长5.1 %,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增加115.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1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及奖金调整、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致基本支出增加;缩减项目经费,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9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7.2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9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99万元,占56%;项目支出695.25万元,占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97.2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77.51万元增长5.1%,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增加115.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1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及奖金调整、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致基本支出增加;缩减项目经费,致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51 万元,增长 5.1 %,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及奖金调整、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7.2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9万元,占1.4%;公共安全支出  1437.97万元,占9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3 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34.91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40.54 万元,占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占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1.9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9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69万元,具体是:201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99万元、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万元。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层党建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1437.97 万,具体是:2040601 行政运行766.4万元、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15万、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300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20万元、2040607法律援助90.9万元、2040610社区矫正110万元、2040612 法制建设20万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58.51万元。

年初预算为1236.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及奖金调整,增加法律援助办案补助和中央和省级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3万元,具体是: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05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08万元。

年初预算为60.13万元,支出决算为6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34.91万元,具体是: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1.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51万元。

年初预算为34.91万元,支出决算为3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40.54万元,具体是:2210201住房公积金40.54万元。

年初预算为40.54万元,支出决算为4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具体是: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增加了应急管理奖励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1.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奖、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公用经费 142.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6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0.73万元,完成预算的94.2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为4.74 万元,完成预算的79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标准,与上年相比减少0.23万元,减少4.6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标准。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与上年相比增加0.05万元,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4万元,占22.8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99万元,占77.1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3个、来宾556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工作指导和外地司法系统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9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99万元,主要是车辆油料费和维修费用支出,截止2020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加强我局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发展。

我局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一年来,我局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履行职能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宁乡一体建设,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司法所工作在全省和长沙市作经验交流,市人民政府连续3年零败诉,2个案例入选长沙市典型案例,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1个普法短视频获全省二等奖。

1.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宁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宁乡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市委常委会9月份研究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已纳入市委党校培训内容,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行政执法监督建立了司法行政部门集中案卷评查与各行政执法机关日常检查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机制。

2.法治政府建设争优创先,筑宁乡法治之基。

一是扎紧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制定《宁乡市市本级责任清单》,出台《宁乡市政府合同法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完善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推进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全年共审查备案政府合同960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机制,对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105个议题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市本级一般性文件510件,重点审核8份规范性文件。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加强了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公职律师开展了四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现了行政执法“三个百”的任务目标。

3.平安宁乡建设贡献力量,行社会治理之力

一是全市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全年人民调解各载体单位共受理矛盾纠纷8422件,调解成功8293件,调解成功率98.5%,稳控化解群体信访事件70余件,化解各类重特大矛盾纠纷700余件,没有发生因纠纷引发的民转型案件。

是行政争议化解实质高效。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占86.7%2020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42件,办理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各类诉讼案件43件,市人民政府本级暂无败诉案件。

三是严守严管防范安全底线。全市2020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306人,解除矫正392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人359人,撤销缓刑2人,累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人,累计警告31人,重新犯罪率0%。安置帮教工作衔接人员793人,目前帮教在册总人数3462人,帮教率为100%。今年宁乡被列入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的试点县市,率先在长沙3个试点县市完成招投标。

4.法律为民服务破除梗阻,彰法治为民之心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办理咨询527件、法律援助932件、公证2393件,今年528日,宁乡司法局在湖南省“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专题会议上推广。

二是法治宣教工作持续升温。开展了首届“谁执法谁普法”述法履职评议活动,今年共印发普法书籍13万册、普法资料120万余份,开展法治讲座5000余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民法典》300余次;新媒体共推送微文章4千多篇,微视频10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PPT课件征集活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学校宣讲法律200堂次,服务学生5万余人;谢觉哉故居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教育基地。

三是服务中心工作再出招。围绕全市六大产业链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5家律师事务所共34名律师采取法律咨询、审查合同、法律体检、代理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服务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年共解答法律咨询6850人次,审查合同3258件,代理仲裁诉讼案件1739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6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万元,用于召开小型司法行政大会、业务会议、老干部大会等,人数425人;开支培训费1.99万元,用于开展司法系统各种小型业务培训,人数460,比上年度相比减少42.6万元,减少原因是上年度举办了大型人民调解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54万元。采购单位均为中小企业单位,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全部是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20年部门决算表.xls
宁乡市司法局2020整体绩效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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