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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司法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2-03-04 来源:宁乡市司法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市人民政府重大政府合同的起草、修改、签订,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查、备案;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协调处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限争议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拟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市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办理以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监督各部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承办由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办理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其他行政应诉案件。

4)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学法和社会普法;指导、监督和考核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各村(社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及“三调联动”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监督管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监督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和志愿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接听“12348”热线电话;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及相关工作。

6)指导、监督、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服务者参与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指导、检查全市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社团组织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现有编制53个,全额编制登记人数48人,退休人员26人、其他人员23人。单位设有7个职能科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制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基层管理和普法依法治理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专业调解室15个,具体是:宁乡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市婚姻纠纷调解委员会、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驻花明楼、横市、煤炭坝、经开区和喇叭口中队调解室、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调解室、大河西市场调解室、沙河市场调解室、行政调解室、市物业和市场纠纷调解委员会、市自然资源纠纷调解委员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宁乡市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62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1.6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9.53万元,上升3.81%。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621.6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33.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9.52万元,上升3.81%。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公用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21.6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33.53万元,占8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7万元,占6.34%;卫生健康支出40.04万元,占2.47%;住房保障支出45.32万元,占2.7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117.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50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257万、公共法律服务72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110万、行政复议应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万、政府法治建设20万等业务活动所需费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宁乡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167.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48万元,上升6.69%。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宁乡市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把支出关、实行动态管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司法行政工作、老干工作、党建、法治工作等业务会议,人数1000人,内容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会议、全局老干工作会议、司法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全市法治宣传等会议;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司法业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等业务培训,人数170人,内容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业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等业务培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会议、全局老干工作会议、司法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全市法治宣传等会议,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业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等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2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66万元,项目支出504万元。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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