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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1-01-25 来源:宁乡市水利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水利局 字体大小:


宁乡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乡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宁乡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市本级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9.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洪水应急抢险并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局党组、局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组织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文稿起草、督办督查、制度建设、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信访、档案工作,承担保密、年鉴编纂、印章管理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党组、行政会议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局召开的综合性的全市性会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4.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后勤采购、物资管理、车辆调度、公务接待爱卫检查值班计划安排工作

5.负责局宣传、新闻发布、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

6.组织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7.负责局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8.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承办上级水利部门对应处室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党建办公室(纪检室)

1.负责局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党管武装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系统各支部党建工作。

3.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指导本系统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培训、监督和服务。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本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5.协助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审查本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6.负责本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作风建设工作,重点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7.牵头组织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承办上级部门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人事科

1.组织拟订系统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管理、监督工作

3.组织指导机构编制、机构改革、岗位管理、人才引进、招考招录等人事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4.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

5. 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职技能鉴定,开展权限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定相关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

6.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承担干部人事统计工作。

7.组织指导工资保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职工劳动保护、福利、卫生保健、疗养休养抚慰工作。

8.归口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组织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水利行业各层次学历再教育

9.负责局系统人员出国(境)审查、报批工作。

10.承担市绩效考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系统绩效考核工作归口管理局表彰奖励工作。

11.负责深化改革、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工会、离退休、关协、共青团、女工、计划生育、妇联、统战、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13.承办上级水利部门对应处室安排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财务科

1.负责组织编制局本级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预算执行,指导局属单位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及监督考核。研究拟订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水利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局系统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监管工作。

3.负责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制订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4.负责水利资金调度与管理,组织实施中央、省级下达和市级安排的水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5.负责局系统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及宁乡市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承办局党交办的其他工作。

() 水旱灾害防御科

1.组织编制权限内防灾减灾规划、预案、调度方案等工作,并指导乡镇做好属地范围内的水旱灾害防治规划、预案和调度方案。

2.组织权限内水资源调度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负责水情旱情预警、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组织协调权限内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指导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发动、检查督查和乡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5.牵头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

6.负责权限内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调拨。

7.承办上级水利部门对应处室安排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水利工程建设科(总工室)

1.拟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管理以及水利建设市场、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组织水利建设考核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规范应用。

4.组织编制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各项专项规划和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草案并监督实施。

5.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专项论证、立项、申报等前期工作。

6.负责水利工程信息管理、公开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7.承办上级水利部门对应处室安排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运行管理与监督科

1. 负责组织指导制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督促检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2.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

3.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编制工作,负责权限内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

4.负责市水利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5.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工程运行期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农村水电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管理和推广工作。

8.负责全市乡镇水管站的业务指导及教育培训。

9.承办上级水利部门对应处室安排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政策法规科

1.组织拟定水利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拟定权限内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4.负责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

5.组织指导水行政监察和执法,牵头组织权限内涉水违法事件调查、处理,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6.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7.负责系统政法综治工作(扫黑除恶、禁毒、平安宁乡建设、综合治理、金融领域打非治违、“双随机一公开”等)。

8.承办上级水利部门对应处室安排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水利技术服务科

1.负责拟定全市水库移民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指导实施。

2.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3. 负责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协调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组织水库移民安置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初验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移民新增后期扶植人口审核和申报工作。

5.负责全市水库移民项目管理和移民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7. 负责精准扶贫工作

8.承办上级水利部门对应处室安排的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行政审批服务科

1.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与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其他职权的受理工作。

2.负责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经办审批事项的统计分析报表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4.负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

5.承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承办党组交办其他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水利局本级

(二)以下二级单位:宁乡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宁乡市河长制工作事务中心、宁乡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宁乡市河道堤防管理站、宁乡市城市防洪机电排灌水闸管理站、宁乡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宁乡市水政监察大队。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宁乡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预算合并到局机关。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宁乡市河道堤管理站、宁乡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宁乡市城市防洪机电排灌水闸管理站、宁乡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预算。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纳入机关预算的二级全额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31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6.6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5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30.61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差额编制人员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待遇提高。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31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81.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 205.39万元。项目支出包括一般性项目支出63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30.61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差额编制人员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待遇提高。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6.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686.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481.22万元,公用经费205.39万元。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4.65%,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待遇增加,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166.2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事务性项目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管理和执法业务、水闸机埠维修和企业编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8.53%,主要变动原因为农村安全饮水专项经费减少,项目化项目减少。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39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48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6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福利费12.02万元,工会经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它交通费53.18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1万元。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预算减少41.56万元,下降16.83%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在20年的基础上压缩了办公费11.06万元、印刷费5万元及公务接待费2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减少了24万元,下降38.71%。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在上年基础上减少了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水利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30万元。服务采购全部为水质监测服务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水利局整体支出6316.6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630万元,其中:水闸泵站维修项目50万元;中心工作及执法项目8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管理100万元、企业编人员经费支出4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7,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洒水车1辆,执法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宁乡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5日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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