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宁乡市水利局 -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宁乡市财政预算公开专栏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宁乡市水利局

宁乡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3-01-19 来源:宁乡市水利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水利局 字体大小:

宁乡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市本级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9.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洪水应急抢险并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救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办文办会、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新闻宣传、绩效考核、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考评、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三)计划财务科。拟定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市本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四)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情旱情预警、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跨乡镇(街道)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需水、用水计划方案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流量调度;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及管理工作。(五)水利规划建设科(总工室)。负责拟订水利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核和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和防洪论证等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权属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政府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管理工作,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大中型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六)运行管理与监督科。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七)水政水资源科(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牵头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查、处理。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市本级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协调水文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河(湖)长制工作。(八)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水利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与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批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宁乡市水利局。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无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71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15.4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3.76万元,上升0.7%。主要是全额人员增加,干部职工待遇增长,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715.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68万元;农林水支出696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9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3.76万元,上升0.7%。主要是全额人员增加,干部职工待遇增长,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715.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51万元,占5.12%;卫生健康支出145.68万元,占1.88%;农林水支出6963.28万元,占90.25%;住房保障支出210.98万元,占2.7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421.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899.67万元,上升16.29%,主要原因是新增全额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干部职工待遇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9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1294万元,主要农村安全饮水运行经费、人员经费(统筹安排)、水利管理和执法经费、水闸机埠维修、人员经费补差较上年减少增加140万元,上升12.12%,主要原因是非全额人员预算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327.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47万元,上升8.8%。主要是全额人员增加,局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6万元,主要是2023年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9万元,拟开展2023年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利知识培训,人数105人,内容为2023年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利知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其中水旱灾害防御科1台供水洒水车湘A99560无部门预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71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1.44万元,项目支出129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宁乡市水利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