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拟定金洲新城发展规划。
2、负责沩东新城范围内相关景点环境秩序维护和安全生产的协调服务工作。
3、负责沩东新城范围内项目服务工作。
4、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公园保护、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香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香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资源(包括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依法进行保护,并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组织香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呈报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香山国家森林公园分期保护建设计划的编制;负责香山国家森林公园环境综合治理。
7、负责对香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各景区建设的选址、方案设计进行初审;审查、监督香山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
8、负责香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以及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的保护管理,改善游览服务条件;统一对香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观赏、游览、旅游等服务经营活动进行准入审核和管理。
9、负责香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山林、植被、绿化、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及防止水土流失等工作;负责审查公园内的林木更新抚育采伐方案。
10、贯彻执行国家、省、长沙市关于湿地公园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市林业局组织编制金洲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经批准后配合实施。
11、负责金洲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承担湿地公园内有关建设项目审查的技术性工作;配合市林业局、相关职能部门及所涉园区、乡镇(街道)做好湿地公园水源水质保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工作。
12、配合做好金洲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的执法工作。
13、负责金洲湖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乡市沩东新城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22年11月2日经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更名宁乡市金洲新城事务中心。现有五个内设部室,目前在编人数为2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乡市金洲新城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74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5.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44万元,上升5.13%。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92万元,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7.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74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44万元,上升5.13%。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92万元,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7.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4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82万元,占84.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万元,占8.13%;卫生健康支出20.8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30.4万元,占4.0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597.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1.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7.84万元、津贴补贴12.83万元、奖金181.98万元、伙食补助费7.49万元、绩效工资7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1万元、住房公积金3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其中奖励金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83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2.41万元、工会经费7.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48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香山公园防火、日常维护、物业管理以及金洲湖湿地保护和保洁等方面,其中物业管理115万元,金洲湖湿地公园管护经费20万元,机关物业费1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宁乡市金洲新城事务中心为非行政单位和非参公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2023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1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金洲新城建设指挥部各项工作会议等,人数400 人,内容为金洲新城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培训费预算 1 万元,拟开展 4 培训,人数 100 人,内容为 安全生产培训费用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1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3.1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4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71万元,项目支出14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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