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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2-03-03 来源: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市文旅广电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长沙市委、宁乡市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领域和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5、负责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贯彻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统筹规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协调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组织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选拔、培训、输送体育人才。

8、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产业发展。

10、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市场。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1、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参与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

12、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3、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4、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宁乡特色文化走出去。

15、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开展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

16、负责文化市场、旅游和体育行业、有关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博、艺术等公众聚集场所、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安全监督管理。

17、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为行政单位,内设10个科室;5个全额拨款二级事业单位:宁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宁乡市图书馆、 宁乡市文化馆、宁乡市文体活动中心、宁乡市文旅产业服务中心;4个自收自支二级事业单位:宁乡市电影放映管理中心、宁乡市剧院、宁乡市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宁乡市沩滨旅游服务中心。纳入预算的全额拨款人员共有95人(其中工勤7人),自收自支人员共有10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7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25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4.9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6.58万元,下降1.11%。主要是根据政府工作安排,调减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254.99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2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5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6.58万元,下降1.11%。主要是根据政府工作安排,调减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54.99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23.74万元,占89.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24万元,占5.69%;卫生健康支出68.48万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77.53万元,占2.3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407.5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4.8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9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1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847.4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7.45万元,主要包括活动经费18万元;“扫黄打非”专项、文化执法管理及培训经费27万元;文物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及举报奖励经费59万元;花鼓戏剧团经费234万元;图书馆免费开放及分馆运行经费9万元;;图书购置费27万元;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经费99.45万元;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经费100万元;文体中心运行维护180万元文化馆免费开放、文化创作、非遗保护、沩江文艺经费18万元;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经费18万元;文体协会经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3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197.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67万元,下降5.58%。主要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8万元,主要是公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党建、老干工作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召开党员干部工作会议,加强党建工作开展,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加强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工作;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干部学习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聘请文化旅游行业专业人才,对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4.8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8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4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5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54万元,项目支出847.4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1.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129001-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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