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请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及《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负责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市卫计局委托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在编制数人员252人,其中全额编制数62人,差额编制数190人,因单位业务需要和政府安排,聘请专业技术人员120人,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实际上班的干部职工373人,借调8人,退休职工49人。
2、机构设置: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设科室:妇科,产科,儿科,乳腺科,孕产保健科,婚姻检测中心,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管理科,优生服务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等32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无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全额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只包括我中心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4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7.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97.66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1.95 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预算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47.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付96.22万元,卫生健康支付118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1.95 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预算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47.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初预算支出数为1347.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相比去年增加了201.95万元,主要增加的是人员预算经费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都已上交到局机关统一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347.6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项目在局机关统一预算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和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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