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宁乡市财政预算公开专栏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0-07-20 来源: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二部分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宁乡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乡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相关规划、计划编制,制定并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实施保障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组织指导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房源的筹集、分配调整和管理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维护养护责任;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审定和管理。

(三)负责管理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和使用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各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负责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信息发布和综合统计;负责指导和监管全市房屋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

(五)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乡村宜居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集居点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城市桥梁、隧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六)承担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混凝土生产等行业的监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造价信息发布工作。

(七)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管。

(八)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牵头推进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九)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十)承担城区供水、排水、节水、防涝排渍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利用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以城区市政道路为载体的雨、污管网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职责。

(十一)牵头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以及供水排水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宁乡市住建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科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科(综治维稳办)、建设管理科、总工室(建筑节能和建筑墙材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科、供排水科、房地产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人民防空管理科。下设独立核算二级单位1个,为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另有委托住保中心托管的4个二级单位:宁乡市玉潭房屋管理所、宁乡玉潭物业管理所、宁乡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宁乡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下设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13个,分别为城建档案馆、执法大队、工程造价事务站、建筑材料试验检测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建筑市场服务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城区排水事务中心、乡村宜居建设服务中心、白蚁防治所、房地产经营服务中心、房地产市场信息中心、房屋征收和补偿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9年度,本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乡市住建局单位本级(以下简称住建局)以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住保中心)。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因机构改革,宁乡市住建局由原城乡规划建设局与原住保局合并而成,并与宁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9年全年收入总计24370.05万元(住建局本级16050.24万元,住保中心8319.81万元),2019年年末决算支出总计24374.69万元(住建局本级16050.24万元,住保中心8324.45万元),因机构改革宁乡市住保中心2019年合并入住建局,故无2018年决算合并数对比。

局本级2019年全年收入总计16050.24万元,比2018年收入决算数12911.73万元增加3138.51万元,增长24.31%。2019年年末决算支出总计16050.24万元,比2018年支出决算数12911.73万元增加3138.51万元,增24.31%。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变动主要原因为2019年决算数纳入了其他收入5544.4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9年全年收入总计2437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6.95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为39.6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297.30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为21.74 %;其他收入9405.8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为38.59%。

局本级2019年全年收入总计1605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3.91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为32.6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261.89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为32.78%;其他收入5544.44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为34.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9年年末决算支出总计2437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43万元,占比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96万元,占比1.46%;卫生健康支出64.49万元,占比 0.26%;节能环保支出3443.27万元,占比14.13%;城乡社区支出14382.93万元,占比59.01%;交通运输支出975万元,占比4%;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0.2万元,占比0.04%;住房保障支出4953.14万元,占比20.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7万元,占比0.04%;其他支出 90万元,占比0.37%。

局本级2019年年末决算支出总计1605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5万元,占比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1万元,占比0.7%;卫生健康支出25.95万元,占比0.16%;节能环保支出3443.27万元,占比21.45%;城乡社区支出 10514.42万元,占比65.51%;交通运输支出975万元,占比6.1%;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0.2万元,占比0.06%;住房保障支出777.77万元,占比4.8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7万元,占比0.06%;其他支出90万元,占比0.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64.25万元(住建局本级10505.8万元,住保中心4458.45万元),局系统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4964.25万元。局本级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0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2911.73万元减少2405.93万元,减少18.63%。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50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2911.73万元减少2405.93万元,减少18.63%。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变动主要原因主要为减少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市政设施及管网维修维护等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局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6.95万元(住建局本级5243.91万元,住保中心4423.04万元),占本年支出比重39.67%。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3.91万元,占本年支出比重32.67%。比上年决算数9614.89万元减少4370.98万元,减少45.4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市政设施及管网维护维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局系统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6.95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43万元,占比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5万元,占比3.35%;卫生健康支出64.49万元,占比0.67%;节能环保支出1184.5万元,占比12.25%;城乡社区支出6758.67万元,占比69.92%;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占比0.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7万元,占比0.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比0.01%;住房保障支出1130.09万元,占比11.69%;其他支90万元,占比0.93%。

局本级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3.91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5万元,占比1.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5万元,占比2.04%;卫生健康支出25.95万元,占比0.49%;节能环保支出1184.5万元,占比22.59%;城乡社区支出2943.83万元,占比56.14%;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占比0.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6万元,占比0.1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比0.02%;住房保障支出777.77万元,占比14.83%;其他支90万元,占比1.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局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666.95万元(住建局本级5243.91万元,住保中心442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65.69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为50.33%,比年初预算数5043.90万元减少178.21万元,减少3.53%;项目支出4801.26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为49.67%,比年初预算数988.5万元增加3812.76万元,增比385.71%。增加的金额主要是:市场监督管理专项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9.7万元;退役士官安置等29.28万元;2019年城市污水处理费1051.26万元;2019年农村危改补助资金721.89万元;2019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资金90万元;施工图审查费560万元;可再生能源技术咨询费45.24万元;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50万元;基层党建经费1.68万元;物管中心对物业小区奖励30万元;物业小区消防知识培训与火灾扑救演练经费7.5万元;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经费425万元;房产交易联办及不见面审批信息化建设经费48.8万元;人民北路153号公房危房维修资金40万元;湘财综指[2019]16号2019年市县住房保障工作经费10万元;长财社指[2019]27号 2018年“一圈两场三道”和为民办实事市级奖励经费5万元等。

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83.64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为34.01%,比年初预算数1938.67万元减少155.03万元,减少8%;项目支出3460.27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为65.99%,比年初预算数738.5万元增加2721.77万元,增比368.5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865.69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为50.3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17.76万元,占比90.79%;商品和服务支出363.54万元,占比7.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61万元,占比1.64%;其他资本性支出4.78万元,占比0.1%。

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783.64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为34.0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6.54万元,占比81.1%;商品和服务支出324.59万元,占比1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3万元,占比0.43%;其他资本性支出4.78万元,占比0.2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54.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8万元减少53.15万元,下降49.21%。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8.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4万元减少25.26万元,下降57.41%;2019年无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6.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4万元减少27.89万元,下降43.58%。

局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1.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4万元减少42.53万元,下降66.45%。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万元减少23.23万元,下降 96.79%;2019年无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0万元减少19.3万元,下降48.25%。

局系统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54.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8.74万元;2019年无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6.11万元。

局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1.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6.2万元减少4.73万元,下降18.05%。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55万元增加0.22万元,增加40%;2019年无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5.65万元减少4.95万元,下降19.3%。

以上“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机关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加强内部预算控制,狠抓厉行节约,费用进一步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局系统2019年全年无出国(境)支出。2019年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36.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1辆。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支出18.74万元,共计接待95批次,共3098人次。

局本级2019年全年无出国(境)支出。2019年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8辆。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支出0.77万元,共计接待 10 批次,共12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局系统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5297.30万元(住建局本级5261.89万元,住保中心35.41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297.30万元,年初结余0万元,年未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市财政局加大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力度。在这一形势下,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针对此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加以改进和完善,从而使预算绩效管理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这对于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19年,我局以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的各项发展目标为依据,围绕“建设更加富饶美丽幸福的安宁之乡”的奋斗目标,抓管理、强服务、促规范、惠民生,规范行业监管、推进产业稳步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城市品质、推进项目工程、加强党的建设。2019年我局单位整体支出14964.2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良好。

(二)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

住房安全有保障:一是棚户区改造:2019年,省市下达我市的棚改计划任务为3个、800户(全市5731户,宁乡占13.4%),其中东沩溪片区棚户区改造500户,城区棚改200户,宁韶路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100户。截至目前,已完成棚户区改造644户,完成率80.5%。其中东沩溪棚改完成470户,宁韶片区城中村改造完成30户,城区棚改(新城、东城)完成144户。进度排名位居全省第一。二是危房改造:有序推进全市农村危改工作,顺利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房屋危险性鉴定和危改对象房屋质量安全大排查,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共计解决1578户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加强农村集居点建设调研,探索农村集居点建设模式。

城乡污水垃圾治理改善明显:整治人居环境,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顺利完成2座集镇污水处理厂、2座次级集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以及15公里乡镇污水支管网建设任务;完成8处乡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建成5座垃圾中转站、11座农村公共厕所。

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显著:一是积极开展“四溪一渠”工作。清淤打捞及排污口截污纳管工作,排查污水直排口175个,按照“一点一策、一点一方案”的原则,采用管管截流的措施实施全面截流,投入资金500万元,累计投入人工7000余人次,对“四溪一渠”进行清淤及排口整治,累计平整河床15000余平方米,清淤5300立方。二是完善污水管网。完成“6+1”项目工程建设,共计投资约1.2亿元进行城区污水管网及生态补水工程建设,新建污水主管网18170米,新建生态补水管网5600米。逐步实现“看得到清水、望得见活鱼”的目标。三是启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牵头完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等“除臭剿劣”项目前期手续,完成园区管网联通工程、沙河片区管网建设,启动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3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19.7公里污水支管网建设,圆满完成省市考核任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局本级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37万元,其中办公费107.69万元、印刷费0.12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3.9万元、维修费0.08万元、租赁费2.3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劳务费5.71万元、委托业务费24.7万元、工会经费79.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36万元、其他税金及附加23.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9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8万元,比2018年度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14减少33.77万元,下降9.3%。主要是机关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增长,整体支出略有下降。

住保中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5万元,比2018年减少227.1万元,下降 85.35%。主要是由于机构调整分立合并等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局系统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93万元(住建局本级279.23万元,住保中心156.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19万元,占比2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74万元,占比80%。中小企业采购比例达到9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局系统共有车辆11辆(住建局8辆,住保中心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其中住建局2台,住保中心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