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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1-01-22 来源: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目录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宁乡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乡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相关规划、计划编制,制定并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实施保障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组织指导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房源的筹集、分配调整和管理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维护养护责任;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审定和管理。

(三)负责管理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和使用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各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负责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信息发布和综合统计;负责指导和监管全市房屋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

(五)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乡村宜居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集居点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城市桥梁、隧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六)承担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混凝土生产等行业的监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造价信息发布工作。

(七)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

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管。

(八)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牵头推进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九)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十)承担城区供水、排水、节水、防涝排渍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利用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以城区市政道路为载体的雨、污管网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职责。

(十一)牵头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以及供水排水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长沙市有关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全市住房保障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配合实施。

(十六)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实物配租和配购配建、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定、住房租赁补贴核定与发放等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含非定向公共租赁住房)、公房(包括直管公房、自管产、原乡镇房管所资产)的维修维护、租赁管理、租金收缴、纠纷调处等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九)负责北门农贸市场和紫金广场的管理和维护修缮。

(二十)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二十一)负责处理全市私房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的遗留问题。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含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因机构改革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合并入住建局。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住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385.6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去年增加660.05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有:因机构改革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合并入住建局。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385.61万元,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去年增加660.05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有:因机构改革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合并入住建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85.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715.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排水事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排水事务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市政环卫消防用水1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消防、环卫等方面用水支出;白蚁防治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防治白蚁专用药剂材料支出;建设市场管理和执法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造价事务站及招投标事务中心的人员差额经费及维持机关工作正常运行;宁乡建设造价1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造价的书本编制费用;档案管理信息化及质量检测费用15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检测中心人员经费及运行费用;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网络系统的维护及正常运转支出。住保中心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业务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维护管理135万元,主要用于直管公房维护、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09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办公费44万元、印刷费4万元、咨询费2.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会议费4万元、福利费20.50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费1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劳务费9万元、租赁费4万元、工会经费35.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76万元。其中比2020年预算减少55.8万元,下降15.13%,主要是机构改革部分二级单位预算划入住建局和机关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部分二级单位预算划入住建局和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条例,建设节约型机关,公务活动坚持从严从简。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本部门整体支出6385.61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 3个。涉及项目支出285 万元,其中: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项目50万元;市政环卫消防用水项目100万元;住保中心保障性安居工程维护管理项目13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局系统共有车辆14辆(住建局12辆,住保中心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3 台(套),其中住建局2台,住保中心1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项目绩效目标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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