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 -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宁乡市财政预算公开专栏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1-07-15 来源: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2020年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宁乡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乡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相关规划、计划编制,制定并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实施保障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组织指导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房源的筹集、分配调整和管理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维护养护责任;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审定和管理。

(三)负责管理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和使用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各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负责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信息发布和综合统计;负责指导和监管全市房屋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

(五)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乡村宜居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集居点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城市桥梁、隧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六)承担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混凝土生产等行业的监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造价信息发布工作。

(七)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

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管。

(八)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牵头推进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九)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十)承担城区供水、排水、节水、防涝排渍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利用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以城区市政道路为载体的雨、污管网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职责。

(十一)牵头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以及供水排水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长沙市有关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全市住房保障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配合实施。

(十六)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实物配租和配购配建、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定、住房租赁补贴核定与发放等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含非定向公共租赁住房)、公房(包括直管公房、自管产、原乡镇房管所资产)的维修维护、租赁管理、租金收缴、纠纷调处等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九)负责北门农贸市场和紫金广场的管理和维护修缮。

(二十)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二十一)负责处理全市私房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的遗留问题。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科室19个。其中:住建局机关内设科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科(综治维稳办)、建设管理科、总工室(建筑节能和建筑墙材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科、供排水科、房地产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人民防空管理科。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科室为7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部、安居工程保障部、物业服务部、公房服务部、保障房服务部、综合部。下设独立核算二级单位1个,为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另有委托住保中心托管的4个二级单位:宁乡市玉潭房屋管理所、宁乡玉潭物业管理所、宁乡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宁乡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下设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13个,分别为城建档案馆、执法大队、工程造价事务站、建筑材料试验检测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建筑市场服务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城区排水事务中心、乡村宜居建设服务中心、白蚁防治所、房地产经营服务中心、房地产市场信息中心、房屋征收和补偿事务中心。

截至20201231日我单位(系统)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2人,工勤人员2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28人,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人员55人,临时聘用人员48人,离休1,退休146人,遗属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为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3251.0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881.04万元,增长36.44  %,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专项扶贫、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户租金补贴等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年收入合计33251.09万元(本年收入33216.45万元,年初结转结结余3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38.95万元,占52.1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15877.50万元,占47.76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25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0.78万元,占15.91  %;项目支出27960.31万元,占84.09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38.9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374.7万元,增长15.87  %,主要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6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46  %,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27万元,减少  2.09  %,主要是因为压缩了一般性支出。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5725.56万元相比,增加3739.12万元,增加了65.3%,主要是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及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6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4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3万元,占4.64  %;卫生健康(类)支出207.15万元,占2.19  %;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50万元,占0.53  %;城乡社区(类)支出7279.61万元,占76.91  %;农林水(类)支出    474.5万元,占5.02%;住房保障(类)支出1007.98万元,占10.6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万元,占0.0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25.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6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1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市两新组织党建经费和2020年度部门预决算管理先进单位奖励资金。其中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3.12万元,支出决算为43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死亡抚恤及退役士兵安置资金等;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7.6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3.59万元;就业补助(款)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4.82万元  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9万元;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0.86万元;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2.69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调整。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3.7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0.89  万元;医疗补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

4节能环保(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0年第二批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项目。其中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07.06万元,支出决算为727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91.7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181.27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04.0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0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扶贫资金。其中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2.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9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户租金补贴等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沉陷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  2  万元,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43.96万元,保障性住户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81.83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2.69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安全生产评先评优奖励经费。其中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0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58.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年初减少4.42万元;公用经费349.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年初减少19.6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48.96   万元,完成预算的52.65%,与上年相比减少5.89万元,减少10.7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相比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48.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74万元,减少14.6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6万元,完成预算的54.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3.15万元,减少8.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32.6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96万元,占67.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0个、来宾2750人次,主要是交流学习和重大检查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及其车辆年检费的支出,截至2020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4.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787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874.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市财政局加大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力度。我单位在这一形势下,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针对此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加以改进和完善,从而使预算绩效管理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这对于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215万元。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价为“良好”。存在的问题:一是内控体系不完善;二是创新工作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内控体系;二是加强队伍建设。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22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办公费11.88万元、印刷费1.64万元、咨询费1.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5万元、福利费8.81万元、邮电费12.8万元、差旅费7.72万元、维修费13.66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4.83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9.04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67万元,降低5.33 %。主要原因是:建设节约型机关,公务活动坚持从严从简,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万元,用于召开系统干部职工会议,人数1000  人,内容为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潇湘红色故事主题宣讲会等;开支培训费4.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实验检测中心业务培训、招投标代理机构平台操作培训,人数  300人,内容为业务工作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0万元,占比1.19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3.22万元,占比49.49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0.32万元,占比49.32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6.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08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场服务、质量安全巡查、白蚁防治回访灭治、安居棚改项目督查检查等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