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宁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长沙市委、长沙市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本市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纪委监委机关设置内设机构15个,依次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市纪委监委共设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交运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市监局纪检监察组。中共宁乡市委巡察办设在市纪委,下设2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业务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宁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3497.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497.02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6.27 万元,主要原因是巡察工作业务经费增加了95万元,其他就是正常工资福利调整、职务职级晋升等。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3497.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3021.1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6.27万元,上升10.8%。主要原因是巡察工作业务经费增加了95万元,其他就是正常工资福利调整、职务职级晋升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3497.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21.12 万元,占 86.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56万元,占 7.14 %;卫生健康支出91.46万元,占 2.61 %;住房保障支出134.88万元,占 3.8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2668.02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829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执法办案、巡察工作和廉政文化周、智慧纪检平台维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 340.93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06 万元,下降 1.75 %,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控制支出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9 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 17 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控制三公支出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2.5 万元,拟召开中国共产党宁乡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人数650人,内容为会议分四阶段进行:召开第一次大会、召开第二次大会、分组讨论、召开第三次大会;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宁乡市纪检监察干部实战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240人,内容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业务培训;拟举办宁乡市第十三届廉政文化周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6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51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 辆,其中,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3年无新增配置公务用车、新增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新增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计划。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3497.0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68.02 万元,项目支出829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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