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乡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长沙市、宁乡市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组织和指导全市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8.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办理省、长沙市党委政法委、宁乡市委及市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乡市委政法委员会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科、综治督导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5个科室,下设网格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2021年底实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3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1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中共宁乡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39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4.7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9.59万元,上升2.92%。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预算增加35.84万元,工资福利收入预算增加24.67万元,工会经费收收入预算增加5.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收入预算增加10.45万元,项目收入预算减少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394.7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1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9.59万元,上升2.92%。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35.8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24.67万元,工会经费收支出预算增加5.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预算增加10.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94.7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11.45万元,占86.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5万元,占7.14%;卫生健康支出39.27万元,占2.81%;住房保障支出44.46万元,占3.1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001.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393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93万元,主要用于国安事务、司法救助金及预防青少年犯罪30万元、铁路护路专项40万元、市委政法工作大会30万元、专业型人才奖励18万元、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40万元、教育转化培训、宣传、重大特护期35万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中共宁乡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122.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82万元,上升13.79%。主要是工会经费预算增加5.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预算增加10.4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中共宁乡市委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5万元,主要是中央省市社会治理创新督导。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日常性的会议,人数2000人,内容为会议场地租赁、用餐及资料费等;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政法系统中青年干部能力提升班培训,人数55人,内容为政法系统中青年干部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9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73万元,项目支出39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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