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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乡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2-07-18 来源:中共宁乡市委政法委员会 所属单位:中共宁乡市委政法委员会 字体大小:

2021年度宁乡市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宁乡市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宁乡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长沙市、宁乡市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2.组织和指导全市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6.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8.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办理省、长沙市党委政法委、宁乡市委及市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宁乡市委政法委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科、综治督导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5个科室,下设网格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2021年实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3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1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宁乡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乡市委政法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宁乡市委政法委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70.5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98.44万元,增长15.6%,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政策性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7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8.25万元,占9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2.3万元,占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7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22万元,占66.59%;项目支出491.33万元,占33.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8.25万元,2020年相比,增加222.29万元,增长19.06%,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以及上级政策性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88.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222.29万元,增长19.06%,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以及上级政策性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88.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8万元,0.02%;公共安全支出1232.92万元,占88.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8万元,占5.37%;卫生健康支出37.52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42.95万元,占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5.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8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厉行节约。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769.79万元,支出决算为82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省级政策性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430 万元,支出决算为40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加强内部控制、厉行节约,以及一般性开支的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58万元,决算为7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项)。

年初预算为37.52万元,决算数为3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2.95万元,决算数为4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9.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2.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6.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43.34万元,增长17.15%,与本年度预算相比,增加54.08万元,增加5.8%,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和上级政策性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5.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加强内部控制,狠抓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与上年相比增加 0.47万元,增长44.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上级督导接待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0 %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个、来宾108人次,主要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省级督导、上级工作督导及兄弟区县市来宁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92万元,  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46万元,增长35.6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政策性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8.93 万元,用于召开市委政法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会议,人数 2800人次,内容为会议场租、会议资料费、总结表彰等费用;开支培训费0.3万元,用于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费。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6.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77 %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执法执勤及其他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部项目均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均已按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拨付和使用。综治维稳工作项目支出270万元,用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性支出;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项目支出40万元,用于市委政法工作大会会议费及对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奖励等;国安事务、司法救助金及预防青少年犯罪项目支出32万元,用于国安事务工作宣传及日常工作,全市涉法涉诉困难户、重大交通事故受害者等实行司法救助,全市青少年犯罪预防宣传等;铁路护路项目支出40万元,用于有奖护路责任户补助、铁路护路员用具及铁路沿线宣传等;专业型人才奖励金18万元,用于政法系统10类三档(带头人、精英、能手)人才奖励。

本单位整体支出围绕政法工作的职能职责,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总揽,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不动摇,坚持推进平安建设不懈怠,坚持强化基层基础不停步,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较好的实现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根据相关文件政策和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经综合认定,我单位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为优秀等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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