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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10-29 来源:宁乡市财政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关于2020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今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一、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9月,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7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8.6%,同比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和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的政策。其中:

税收收入34.0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7.41%,为市下任务的68.27%,同比下降2.79%。

非税收入10.6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2.7%,为市下任务的72.85%,同比下降2.76%。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9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3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3.66%,同比增长1.4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9月,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3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1.55%,同比增长31.1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1.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81.7%,同比增长32.63%。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9月,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0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2.05%,同比增长59.06%。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9月,全市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8.74亿元(不含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下同),为年初预算的62.49%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9月,全市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0.5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3.51%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未实现收支,不作调整。

二、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和“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重要部署,今年中央财政新增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大幅增加专项债券规模,各项政策和资金已陆续下达到我市。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和会议安排,拟对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根据《关于开展省级税收收入下放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预〔2019〕267号文件,从今年开始,省级税收下放地方,所形成的财力通过结算上解省财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调整为市本级收入和省级下放收入。需要说明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影响,今年财政收入形势十分严峻,经反复测算和综合考虑,调整如下: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65.25亿元,调整为60.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0.56亿元(含省级收入下放7.36亿元),调整为47亿元;非税收入14.69亿元,调整为13.6亿元。后续我们将客观研判经济财政走势,根据省市要求,实事求是确定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届时如有必要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0.31亿元,调整为12.23亿元,调增1.92亿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1.06亿元,预留抗疫情特别国债247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19.69亿元,调整为27.58亿元,调增7.9亿元(按文件对应安排支出)。

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23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4.79亿元。

调入资金12.7亿元,调整为13.73亿元,调增1.03亿元。

上年结转9.42亿元。(见附表一)

2.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98.46亿元,调整为106.8亿元,调增8.33亿元。

上解支出9.26亿元,调整为8.85亿元。

债务还本支出5.01亿元。

结转下年支出8.93亿元。(见附表一)

3.新增一般债券收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23亿元,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与年初预算打通盘活、统筹安排,主要用于省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4000万元,农村公路“双投”项目3600万元,农村危桥改造项目334万元,S209灾毁工程700万元,G354公路建设900万元,S208路面大修150万元,S327公路建设350万元,陶公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2266万元。(见附表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02.24亿元,调整为107.24亿元,调增5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亿元调整为105亿元)。

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4.5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73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调增0.44亿元(按文件对应安排支出)。

调入资金3.54亿元,调整为3.6亿元,调增554万元。

上年结转4.26亿元。(见附表二)

2.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94.61亿元,调整为114.65亿元,调增20.04亿元。

上解支出800万元,不作调整。

调出资金年初预算11.1亿元,调整为12.16亿元,调增1.06亿元。

结转下年支出4.94亿元。(见附表二)

3.新增专项债券收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4.55亿元,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5亿元,人民医院流沙河分院建设项目2.1亿元,中医院灰汤分院建设项目0.76亿元,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示范园基础设施项目2.83亿元,锂电新能源创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项目1亿元,常益长铁路宁乡西站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11亿元,养老中心建设项目0.75亿元。(见附表四)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社保基金收入年初预算29.99亿元,调整为29.3亿元,调减0.69亿元。具体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调整为6.44亿元,调减0.6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调整为7.24亿元,调增0.1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年初预算6.19亿元,不作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年初预算8.66亿元,不作调整;工伤保险收入调整为0.47亿元,调减0.09亿元;失业保险收入调整为0.3亿元,调减0.09万元。

2.支出预算。社保基金支出年初预算27.94亿元,调整为28.23亿元,调增0.29亿元。具体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调整为5.77亿元,调增0.1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调整为7.15亿元,调增0.0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年初预算5.53亿元,不作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年初预算8.53亿元,不作调整;工伤保险支出年初预算为0.73亿元,不作调整;失业保险支出调整为0.52亿元,调增0.08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9万元,支出118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10万元,不作调整。

(五)其他事项说明

今年以来,中央创新资金管理机制,以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为重点,建立了资金直达机制,推动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截至目前,省厅已下达我市各类直达资金13.54亿元,结合我市财政预算收支运行总体情况,并统筹考虑疫情防控支出需要,直达资金全部包含并列入了上述预算调整,具体如下:

1.特殊转移支付。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82亿元(其中:财力性特殊转移支付1.06亿元,见附表五),用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县市区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体为:基层医改补助经费18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63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3104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5363万元,困难群众生活救助949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补助经费684万元。

2.抗疫特别国债。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额度为1.98亿元,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具体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1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2630万元,干线公路建设2270万元,东沩溪市政设施建设4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贴息1000万元,楚天科技中德创新中心贴息57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40万元,困难群众生活救助4850万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460万元,产业装备改造升级3000万元,学校防控物资等支出440万元,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养610万元,农村改厕建设2400万元。(见附表六)

3.一般债券新增部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额度为1600万元,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双投”项目。

4.正常转移支付。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正常转移支付资金为587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149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70万元,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451万元,农村公路建设350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24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2891万元。

5.参照直达资金。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参照直达资金为8.9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54667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补助经费28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20121万元,困难群众生活救助99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2381万元。

三、确保今年预算执行的措施

根据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为确保全年财政运行平稳,预算收支平衡,拟从以下方面着力:

(一)积极培源促收。聚焦培育和扶持市场主体,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确保财源增量扩大。一是放水养鱼。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企业社保缴费和税收“减免缓”,以及其他阶段性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二是勤征细管。坚持“聚力城区和园区,聚焦建筑和房地产业,突出重点税种”的思路,充分运用结算和分析评估等方法,依法依规抓征管,稳住收入基本盘。三是争资保项。按照年初向上争资计划,压实部门单位向上争资保项的主体责任,继续加大对中央和省、长沙市的对接力度,全力向上争取增量转移支付、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二)做好“六稳”“六保”。坚持更加积极有为、提质增效,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全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复应严格执行,对年初无预算的支出,按程序先从单位现有经费(部门预算、公共项目预算、统筹收入和上级专项)中调剂使用;梳理甄别执行超过5年的会议纪要及批示件,没有必要的取消资金安排;对未达到预算执行率要求的单位相应收回进度滞后的项目资金;除上级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再新增支出。二是严控资金用途。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重点支持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支出需求。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全年一般性支出压减20%以上,“三公”经费压减30%以上。三是用好直达资金。切实加强直达资金安排使用监管,确保每笔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用在实处、用出效益。四是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执行存量资金清理的相关规定,按政策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的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三)防化债务风险。严守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红线,确保政府隐性债务不新增、借新还息不发生、三类债务之和不增加、偿债资金不断链。一是紧盯全年任务。根据还本付息台账和资金调度曲线图,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化债举措,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化债工作任务。二是优化债务结构。建立高息“非标产品”置换台账,加快推进“非标产品”置换。三是推动平台转型。根据四大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方案,有序推进各项转型举措,加快平台实质性转型,力争实现预期经营性收益。四是规范融资管理。建立融资计划备案机制,国有公司签订融资协议前要到化债办备案,严格控制融资成本,严格审核平台公司对外披露财务、融资或向有关金融机构报送的相关信息。

(四)提高资金绩效。重新完善修订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办法。一是严格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资金。二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大对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的抽查复核力度,建立健全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资金分配使用的重要依据,高效要重点保障、低效要压减整合、无效要追责问责。

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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