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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12-13 来源:宁乡市财政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关于2021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11130在宁乡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宁乡市财政局局长  王春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今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一、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0.83%,同比增长17.73%。其中:税收收入46.3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0.55%,同比增长20.08%;非税收入12.5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1.91%,同比增长9.8%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8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3.65%,同比增长3.0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5.7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7.13%,同比增长56.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4.0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7.64%,同比增长57.67%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4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6.52%,同比增长36.32%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7.06亿元(不含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下同),为年初预算的83.47%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6.7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8.51%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全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暂未安排

二、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部署,全力推进“工业强市、幸福宁乡”建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级财政政策要求,拟对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综合分析,今年财政收入将由上半年的恢复性增长转为下半年的正常稳健增长态势,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低,今年上半年收入保持较高增速;二是当前依然存在疫情防控、工程机械和房地产市场行业调整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三是下半年留抵退税调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税收政策的影响。根据以上财政经济形势,结合税源实际,收入预算建议调整如下: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64.87亿元,调整为72.46亿元,调增7.5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1.2亿元,调整为56.2亿元,调增5亿元;非税收入13.67亿元,调整为16.26亿元,调增2.59亿元。

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0.66亿元,调整为11.49亿元,调增0.83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25.52亿元,调整为26.09亿元,调增0.57亿元(按文件对应安排支出)。

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65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3.4亿元

调入资金17.62亿元,调整为15.82亿元,调减1.8亿元

上年结转7.78亿元。见附表一)

2.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08.65亿元,调整为118.31亿元,调增9.66亿元。

上解支出9.92亿元。

债务还本支出3.4亿元。

结转下年支出7.07亿元。(见附表一)

3.新增一般债券收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65亿元,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与年初预算打通盘活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2439万元、国省干线建设4175万元、小水库除险加固1996万元、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4310万元、卫生院建设项目380万元、明德蓝月谷学校建设3200万元见附表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06.75亿元,调整为160.6亿元,调增53.8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5亿元调整为158亿元,调增53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0.24亿元,调整为0.43亿元,调增0.19亿元(按文件对应安排支出)。

调入资金3.84亿元,不作调整

上年结转4.26亿元。(见附表二)

2.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94.41亿元,调整为150.32亿元,调增55.91亿元。

上解支出调减800万元。

调出资金年初预算16.34亿元,调整为14.54亿元,调减1.8亿元

结转下年支出4.26亿元。(见附表二)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社保基金收入年初预算32.42亿元,调整为35.93亿元,调3.51亿元。具体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调整为7.7亿元,调0.1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调整为7.68亿元,调增0.2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调整为9.29亿元,调增2.9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调整为9.28亿元,调增0.13亿元;工伤保险收入调整为1.53亿元,调0.17亿元;失业保险收入调整为0.45亿元,调减0.09亿元。

2.支出预算。社保基金支出年初预算30.21亿元,调整为32.81亿元,调增2.6亿元。具体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调整为6.38亿元,调增0.2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调整为7.66亿元,调增0.1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调整为7.42亿元,调增2.0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调整为9.17亿元,调增0.15亿元;工伤保险支出调整为1.54亿元,调增0.18亿元;失业保险支出调整为0.64亿元,调0.1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14万元,支出106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54万元,不作调整。

(五)其他事项说明

今年中央直达资金范围扩大,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等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截至目前,上级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中包含直达资金17.05亿元,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惠民资金,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基础建设资金,以及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财政部门全部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第一时间分配下达,全程实施监控管理,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三、确保今年预算执行的措施

上述调整方案(草案)经批准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收入。一是实施财源建设。按照省市关于财源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府与园区的事权财权等体制改革,激发园区财源建设积极性,壮大骨干税源企业数量和规模,推动更多企业实现税收倍增二是落实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各项惠企政策,足额兑现工业强市等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加强税收征管。聚集重点区域、重点载体、重点行业,突出重点税源企业,逐一清理招商合同,兑现税收约定条款,积极挖潜促收;加强涉税薄弱环节征管,组织专班对达到清算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对低效用地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推进企业欠税清缴,督促纳税人履行缴税义务,确保应收尽收。

(二)保障支出。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后其他支出的库款保障秩序,兜牢三保底线。坚决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资金。二是保障重点支出。全面贯彻落实党代会和两会精神,集中财力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资金需求,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兜牢民生底线。坚守公共财政定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足额兑现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全面助力建设幸福宁乡。

(三)统筹资金。一是统筹基金预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土地出让,确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对一般公共预算的调入力度。二是统筹专项资金。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在不改变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整合使用。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对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部门预算支出结余资金、当年追加预算资金年终部分资金和截止到1130日未使用完的公共项目资金,全部收回预算统筹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

(四)规范管理。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对标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和安排,确保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如期上线运行二是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细化编制要素,强化目标审核。三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针对粮食购销相关财政资金是否得到保障、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拨付等方面,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草案)

2.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草案)

3.2021年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建议表

  

附表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草案).xlsx
附表2: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草案).xlsx
附表3:2021年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建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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