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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宁乡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7-12 来源:宁乡市财政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宁乡市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一、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五)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六)乡镇(街道)、园区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债务情况

二、2021年重大支出政策执行情况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6、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11、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4、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5、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决算表

16、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1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18、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总表

1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21、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2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23、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税收返还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三)专项转移支付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关于2021年宁乡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9%,同比增长18.95%。其中:税收收入56.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同比增长18.17%;非税收入16.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22%,同比增长21.63%。

2.支出决算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5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93 %,同比增长7.93%。决算支出完成及变化情况如下(按支出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6亿元,比上年增长0.62%,与上年基本持平。

国防支出1982万元,比上年增长62.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等。

公共安全支出4.13亿元,比上年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天网工程和监管中心等建设支出等。

教育支出21.44亿元,比上年增长13.6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保障水平。

科学技术支出2.46亿元,比上年增长0.07%,与上年持平。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9亿元,比上年下降3.36%,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略有下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1亿元,比上年增长10.3%,主要原因是财政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抚恤金、社会福利等支出较上年略有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12.37亿元,比上年增长2.7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持续影响增加了公共卫生支出等。

节能环保支出1.52亿元,比上年增长0.51%,与上年基本持平。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04亿元,比上年增长76.08%,主要原因是经开区、高新区、城发集团、国资集团对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及隐性债务化解资金较上年有较大增长。

农林水支出15.85亿元,比上年减少3.1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3.52亿元,比上年减少25.05%,主要原因是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PPP支出责任在一般预算列支减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65亿元,比上年增长64.81%,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园区产业扶持的投入力度,较上年增加2.3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72万元,比上年减少11.47%,主要原因园区减少了商业流通事务的支出等。

金融支出1108万元,比上年减少19.9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补助支出985万元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3亿元,比上年减少35.29%,主要原因是耕地开垦费、土地增减挂钩、房地一体确权等自然资源支出减少1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3.43亿元,比上年减少5.66%,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年末结转额度较上年减少3000万。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47万元,比上年增长2%,与上年基本持平。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36万元,比上年增长2.66%,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年末结转额度较上年减少200万元。

其他支出6322万元,比上年减少62.1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31亿元。

债务付息支出1.83亿元,比上年增长5.31%,主要原因是债务转贷收入增加,相应增加了利息支出。

3.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等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39.83亿元,比上年减少3.47亿元(主要为特殊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其中:返还性收入3.2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8亿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纳入市本级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除部分结转下年支出外,其余按指标文件安排到资金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财政所。

债务转贷收入5.0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65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3.4亿元。

4.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方面,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9.8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05亿元,政府性基金等调入资金16.82亿元,上年结余7.78亿元,收入总计142.3亿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59亿元,上解支出10.5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6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5亿元,支出总计135.18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支出7.12亿元。

2021年收入、支出结构图(单位:亿元)

5.按照《预算法》规定需报告的其他事项

一是市级预备费1.5亿元,全部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上级和市本级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支出,例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提标等,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主要包括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资源勘探信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二是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078万元。三是结转下年支出中,项目实施完毕、无需继续支出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5664万元收回预算,统筹用于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3%,同比增长38.2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35亿元,污水处理费及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8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亿元);上年结余4.26亿元;调入资金4.09亿元;收入总计为196.2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68%,同比增长23.89%,上解支出228万元,调出资金15.5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85亿元,支出总计为190.26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03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4.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42%(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剔除医疗保险基金长沙市统筹拨入部分),其中:保险费收入17.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5.37亿元,利息收入、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1.52亿元。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30.3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57%(剔除医疗保险基金长沙市统筹上解部分),其中:社保待遇支出28.08 亿元,上级调剂支出、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2.29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3.9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1.05亿元。

具体情况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4亿元,支出6.28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06亿元,滚存结余12.30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9亿元,支出7.50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21亿元,滚存结余0.12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合并核算)收入8.64亿元,支出6.26亿元,本年收支结余2.38亿元,滚存结余14.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40亿元,支出8.65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75亿元,滚存结余3.52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8亿元,支出1.0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01亿元,滚存结余0.32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54亿元,支出0.5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05亿元,滚存结余0.7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14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利润收入0.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26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6.7万元;国有资本上级补助收入38万元;上年结转3万元;收入总计1555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8万元,为预算的103.58%,调出资金457万元,支出总计155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五)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单位151个(比上年减少6 个),其中:市直部门单位122个、乡镇(街道)29个。部门决算总支出130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7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971.11万元,同口径增加16.81%,具体为:因公出国(境)费用零支出;公务接待费625.29万元,同比下降11.0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45.82万元,剔除公车更新购置一次性因素,同比下降3.05%,其中:单位公务用车更新购置支出615.82万元,例如公安局更新购置23台公务用车。

(六)乡镇(街道)、园区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29个乡镇(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4亿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11.4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2亿元,上年结转2.5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3亿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3.0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300万元,上年结转1900万元。

2021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6亿元,其中:体制分成3.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21亿元。

2021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亿元,其中:体制分成4.8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39亿元。

(七)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78.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96亿元、专项债务127.8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173.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8亿元,专项债务122.86亿元。

二、2021年重大支出政策执行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有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发展大局,全力助企纾困增效。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6.83亿元,其中:政策减税6.21亿元、社保降费6117万元、非税收入减免47.89万元,有效确保市场主体及时享受到国家的政策“红利”。二是强化资金激励引导。严格落实“工业强市”若干政策和“纾困增效”十条措施,发挥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引导作用,2021年市本级安排资金1.2亿元,“真金白银”兑现工业经济奖励、装备补贴、技改贴息、科技创新等扶持政策,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发挥直达资金效益。制定《直达资金管理考核治理提升工作方案》,合理加快分配下达和支出进度,2021年我市收到上级下达的各项直达资金共计19.83亿元,全部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分配下达,分配率达100%,并全程实施监控管理,确保直接惠企利民。

(二)突出民生财政,全力建设幸福宁乡。一是推进健康宁乡建设。面对突发新冠疫情,第一时间筹措资金3200万元,满足了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疫苗采购和接种等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资金1.18亿元,为群众提供12类5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产前筛查、妇女“两癌”等多项免费检查。二是加大教育事业投入。2021年教育支出21.44亿元,同比增长13.62%,全面落实家庭贫困幼儿入园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补助、家庭贫困寄宿生补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积极落实“双减”政策,有效保障新(改)建学校、农村集镇寄宿制学校提质改造、新增学位等学校建设。三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77.38%,高于全省水平近7个百分点。统筹安排资金6.1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80元/年;统筹安排资金5.59亿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提高到228元/月,启动65岁以上居民加发基础养老金;统筹安排资金2.7亿元,足额保障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费;统筹安排资金4800万元,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月标准分别提高到140元/人、100元/人。

(三)精准聚焦发力,全力推进乡村振兴。一是统筹保障资金。统筹安排资金21.95亿元,同比增长34%,有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效助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工作。对口帮扶龙山县支持资金1550万元。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统筹安排资金3.93亿元,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干线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运输安全等工作,综合交通体系逐步完善。统筹安排资金3121万元,支持实施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28个,不断补齐村级基础设施短板。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定《宁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衔接资金的支持范围、分配要求、项目监管等。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此次会议审议意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43.3亿元,比上年增加2.25亿元,增长5.48%。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3.26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增值税税收返还1.4亿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1189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3382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915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1.21亿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29.7亿元,比上年减少0.54亿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减少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和共同财政事权支出结构调整等。其中:

1.结算补助7257万元,比上年减少1640万元;

2.均衡性转移支付3.01亿元,比上年增加0.1亿元;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0.26亿元,比上年减少0.94亿元;

4.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5235万元,比上年减少625万元;

5.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716万元,比上年增加606万元;

6.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1亿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28万元,比上年增加94万元;

比上年增加0.04亿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提标等;  8.社会保障与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87亿元,

9.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97万元,比上年增加723万元;

10.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487万元,比上年减少3564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调整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固定数额补助收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和公共安全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 11.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6.88亿元,比上年减少2.82亿元,同比下降29.1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和支出结构的调整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专项转移支付1343万元,比上年减少1533万元;

2.公共安全专项转移支付32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

3.教育专项转移支付526万元,比上年减少666万元;

4.科学技术专项转移支付7832万元,比上年减少2726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转移支付268万元,比上年减少35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转移支付1963万元,比上年增加771万元;

7.卫生健康专项转移支付2302万元,比上年减少332万元;

8.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757万元,比上年减少2503万元;

9.城乡社区专项转移支付149万元,比上年减少927万元;

10.农林水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540万元,比上年减少10146万元;

11.交通运输专项转移支付1888万元,比上年减少5021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专项转移支付16554万元,比上年增加6969万元,主要是中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等;

13.商业服务业等专项转移支付505万元,比上年减少1739万元;

14.金融专项转移支付756万元,比上年减少514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比上年减少120万元;

16.住房保障专项转移支付17215万元比上年增加4358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专项转移支付181万元,比上年减少1504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666万元,比上年增加48万元;

19.其他专项转移支付3910万元,比上年减少12473万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1年,政府债务总限额178.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0.96亿元(含外贷限额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7.86亿元。截至2021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3.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0.80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2.86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6.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5.05亿元(其中包含再融资债券3.4亿元),专项债券26.85亿元(其中包含再融资债券21.8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平均期限3年,平均利率2.98%;专项债券平均期限15年,平均利率3.37%。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5.5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9亿元,专项债券21.85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6.9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82亿元,专项债券利息4.14亿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局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以预算绩效一体化为主线,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奋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了坚实保障。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我市今年对145家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填报进行审核,由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一并对绩效目标进行编制,再由相应业务科室审核、汇总、批复。坚决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绩效目标未编制或编制不科学的,不予进行绩效目标审核和资金批复。

2. 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今年我市规范程序,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绩效评价,重点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对交通项目建设、教育公用经费、农业畜禽污处理、林业绿化、水利基础设施、机关后勤保障、2018-2020年专项债项目等20个民生领域和重大项目等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涉及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市本级公共预算和部门预算等,评价总金额37.05亿元,评价项目数量和金额创近年新高。

3.评价结果逐步得到应用。在今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我市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今年5项财政重点工作之一,将提高绩效评价意识、绩效评价质量和评价结果运用作为工作的重点,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单位,核减下一年度预算金额。今年145家部门预算单位“一上”申报部门项目413个,申报金额111768万元,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和标准进行审核,核减项目39个,核减比例9.5%,核减金额13911万元,核减比例12.5%,进一步强化了预算单位申请资金必申报绩效目标的预算绩效理念。

(二)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表见附件。


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表.xls
2021年重大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表.xls
宁乡市本级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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