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关于2022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宁乡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
一、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9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9.62%,同比增长10.76%。其中:税收收入48.5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7.03%,同比增长5.37%;非税收入16.4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8.42%,同比增长30.55%。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2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1.22%,同比增长10.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1.72%,同比下降41.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7.2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1.52%,同比下降42.34%。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6.49%,同比下降9.4%。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4.90亿元,为年初预算17.54亿元的84.95%。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76亿元,为年初预算7.72亿元的100.5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61亿元,为年初预算9.17亿元的72.08%;失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0.53亿元,为年初预算0.65亿元的81.54%。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10月,全市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2.94亿元,为年初预算16.28亿元的79.48%。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70亿元,为年初预算6.67亿元的85.4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66亿元,为年初预算9.16亿元的72.71%;失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0.58亿元,为年初预算0.45亿元的128.89%。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全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78万元,支出暂未安排。
二、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推进“工业强市、幸福宁乡”建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级财政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当前财政经济实际,拟对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反复冲击影响,外部经济形势依然严峻,我市机械制造业、房地产业等重要税源行业影响严重,税收贡献下降;同时,国家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缓税缓费等长期涵养财源的政策,在短期内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综合以上收入形势,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收入预算建议调整如下: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81.55亿元,调整为78.83亿元,调减2.7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3亿元,调整为60亿元,调减3亿元;非税收入18.55亿元,调整为18.83亿元,调增0.28亿元。
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0.75亿元,调整为14.39亿元,调增3.64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25.01亿元,调整为30.36亿元,调增5.35亿元(按文件对应安排支出)。
新增一般债券收入96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6.59亿元。
调入资金16.94亿元,调整为19.22亿元,调增2.28亿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78万元。
上年结转7.12亿元。
2.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23.42亿元,调整为129.58亿元,调增6.16亿元。
上解支出年初预算10.83亿元,调整为14.68亿元,调增3.85亿元。
债务还本支出6.59亿元。
结转下年支出7.12亿元。
3.新增一般债券收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960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与年初预算打通盘活,统筹安排美丽宜居村庄5970万元,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及安防工程2586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04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52.75亿元,调整为151.92亿元,调减0.83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亿元调整为1.5亿元,调减1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调整为0.63亿元,调增0.33亿元(按文件对应安排支出)。
调入资金4.16亿元,调整为5亿元,调增0.84亿元。
上年结转6.03亿元。
2.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41.47亿元,调整为173.17亿元,调增31.7亿元。
调出资金年初预算15.73亿元,调整为17.92亿元,调增2.19亿元。
结转下年支出2.03亿元。
3.新增专项债券收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9.54亿元,按照文件要求,安排煤炭坝门业园产业升级项目5亿元;茆田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3.55亿元;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3.5亿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3亿元;常益长铁路宁乡西站配套基础设施2.8亿元;现代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区项目2.64亿元;宁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63亿元(省定项目);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2.5亿元;智慧生活驿站配套基础设施2.2亿元;城区智慧停车场设施建设项目0.86亿元;香山片区城市有机更新一期工程0.86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社保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7.54亿元,调整为19.57亿元,调增2.0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调整为10.94亿元,调增3.2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调整为8.01亿元,调减1.16亿元;失业保险收入调整为0.62亿元,调减0.03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社保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6.28亿元,调整为15.14亿元,调减1.1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调整为6.44亿元,调减0.2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调整为8.00亿元,调减1.16亿元;失业保险支出调整为0.70亿元,调增0.2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78万元,支出110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73万元,不作调整。
(五)其他事项说明
今年中央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截止目前,上级下达我市直达资金19.7亿元,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疫情防控等惠民资金,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基础建设资金,以及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财政部门切实提高分配下达效率,加快支出进度,发挥政策合力,强化全过程常态化监管,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三、确保今年预算执行的措施
上述调整方案(草案)经批准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财源建设工程。一是在培源上着力。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支持企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房地产奖励政策兑现,推动房地产市场复苏,做活城市经济。二是在征管上着力。加强土地增值税、房土两税清理和入库工作,推进欠税清理和漏征漏管税费收缴,完成有税收约定招商合同清理,督导企业严格按合同约定完成税收任务。三是在体制上着力。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划分的原则,完善市与园区财政体制,激发园区和乡镇(街道)财源建设的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支出保障。坚持“三保”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全力筹措资金保障疫情防控需要,足额兑现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坚决兜住兜牢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三)强化财政统筹能力。预算安排严格执行“紧约束”原则,实行从紧的存量资金清理政策,把“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贯彻财政资金安排全过程,腾出财力精准保障刚性和重点支出需要。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支出在稳投资、稳经济、促消费中的带动引导作用。
(四)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动态监测财政运行,提前研判刚性支出保障等方面的苗头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确保财政稳健运行。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做到“无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防止因资金不足导致“半拉子”工程。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加大“十个专班”工作力度,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运营,持续提升债务风险防控能力。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速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基础信息,实现预算编制、执行、资金支付等模块信息联通,做到无项目不列支、有项目不超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行市本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较差”和“差”的,不进入预算编审下一环节,着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3.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建议表
4.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安排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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