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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宁乡市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7-10 来源:宁乡市财政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宁乡市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五)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六)乡镇(街道)、园区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债务情况

二、2022年重大支出政策执行情况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6、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11、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4、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转移支付决算表

16、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1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18、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总表

19、社会保障收支明细表

2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税收返还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三)专项转移支付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关于2022年宁乡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0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8.59%。其中:税收收入59.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56%,同比增长6.62%;非税收入19.3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66%,同比增长15.18%。

2.支出决算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71%,同比增长8.22%。决算支出完成及变化情况如下(按支出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亿元,比上年增长20.5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支出口径调整及进一步加大了基层保障力度。

国防支出773万元,比上年下降6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中央军民融合发展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4.31亿元,比上年增长4.39%,与上年基本持平。

教育支出27.44亿元,比上年增长27.99%,主要是进一步提高了教育保障水平及机关事业绩效改革支出口径调整等原因。

科学技术支出2.93亿元,比上年增长18.8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科技创新专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亿元,比上年增长3.0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略有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8亿元,比上年下降0.12%,与上年基本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13.97亿元,比上年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兑现疫情防控政策支出及加强了基本公卫保障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69亿元,比上年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气污染防治、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等专项资金。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48亿元,比上年增长3.65%,与上年基本持平。

农林水支出17.02亿元,比上年增长7.36%,主要原因是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有所增加以及加快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支付。

交通运输支出3.28亿元,比上年下降6.9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指标支出较多以及当年度支出进度不及上年。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72亿元,比上年下降13.93%,主要原因是园区产业扶持专项支出结构调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17万元,比上年下降16.86%,主要原因是部分指标结转至下年度支出。

金融支出743万元,比上年下降32.9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网上金融超市建设、数字人民币活动资金及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8亿元,比上年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耕地开垦费、土地增减挂钩等自然资源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1.89亿元,比上年下降44.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43万元,比上年增长3.63%,与上年基本持平。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亿元,比上年增长30.34%,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乡镇冰冻应急专项及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资金、烟花爆竹退出奖补、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经费等。

其他支出7531万元,比上年增长19.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金。

债务付息支出1.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9%,主要是债务到期额度较上年有所增加。

3.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等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46.15亿元,比上年增长6.32亿元(主要是留抵退税转移支付和减税降费转移支付),其中:返还性收入3.2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7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14亿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纳入市本级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除部分结转下年支出外,其余按指标文件安排到资金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财政所。

债务转贷收入7.5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0.96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6.59亿元。

4.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方面,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0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6.1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55亿元,政府性基金等调入资金20.67亿元,上年结余7.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1亿元,收入总计161.05亿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5亿元,上解支出16.6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61亿元,支出总计153.77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支出7.28亿元。

5.按照《预算法》规定需报告的其他事项

一是市级预备费1.5亿元,全部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上级和市本级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支出,例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增支出、民生实事项目提标等,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主要包括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资源勘探信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二是调入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78万元。三是结转下年支出中,项目实施完毕、无需继续支出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4694万元收回预算,统筹用于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4.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42%,同比下降9.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3.0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9亿元,污水处理费及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4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6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9.5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9.54亿元);上年结余6.03亿元;调入资金5亿元;收入总计为186.17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9.8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3%,同比增长4.57%,上解支出256万元,调出资金19.28亿元,支出总计为179.1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03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9.5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8%(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剔除医疗保险基金长沙市统筹拨入部分),其中:保险费收入11.1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71亿元,利息收入、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6800万元。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5.6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09%(剔除医疗保险基金长沙市统筹上解部分),其中:社保待遇支出15.08亿元,上级调剂支出、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540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3.8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09亿元。

具体情况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94亿元,支出6.86亿元,本年收支结余4.08亿元,滚存结余16.39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91亿元,支出8.02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100万元,滚存结余190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500万元,支出740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900万元,滚存结余68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78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股利、股息收入134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0万元;国有资本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收入总计1603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9万元,为预算的102.17%,调出资金474万元,支出总计160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五)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单位152个(比上年增加1个),其中:市直部门单位123个、乡镇(街道)29个。部门决算总支出146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1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440.54万元,同口径下降17.85%,具体为:因公出国(境)费用零支出;公务接待费484.08万元,同比下降22.5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6.47万元,同比下降16.6%,其中:单位公务用车更新购置支出515万元,例如公安局更新购置26台公务用车。

(六)乡镇(街道)、园区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29个乡镇(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4亿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14.4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57亿元,上年结转2.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亿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1.6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097万元,上年结转1790万元。

2022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亿元,其中:体制分成安排支出4.2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99亿元。

2022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3亿元,其中:体制分成安排支出4.0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9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6亿元。

(七)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204.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2.43亿元、专项债务152.4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204.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1.74亿元,专项债务152.4亿元。

二、2022年重大支出政策执行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坚持“稳住进好调优”的工作基调,着力做好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有力促进宁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持续细化过“紧日子”要求。一是严格一般性支出管理。低效无效支出一律压减,非重点、非刚性和非当前必需的支出一律不安排。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转嫁本应由单位直接承担的职能职责,加强中介费、规划费、咨询费的监督管理。二是严格财政审核把关。严格财政评审,全年累计完成工程预结算、中介服务费用预结算、部门预算、信息化项目预算及决算评审项目596个,核减金额2.1亿元,平均核减率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全年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实施限额以上采购项目495个,采购金额14.9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243万元;强化财政支付监管机制,对纳入财政国库的资金支出进行监督管理,全年为149家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20.36万笔,支付金额226.26亿元。三是严格直达资金管理,2022年度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21.12亿元,对每笔资金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实现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双提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精准性、有效性。

(二)持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果。一是政策红利真正落实到企业。严格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44亿元、留抵退税16.2亿元、缓税缓费6.05亿元,惠及6万多户(次)纳税人。二是兑现“工业强市”产业支持。全年共计统筹下达“工业强市”资金1.13亿元,向上争取制造强省、贴息补助等专项资金2.63亿元。三是兑现考核奖补政策。兑现2022年度“工业强市”奖补项目考核评定奖励7000余万元,493家优秀企业,227名先进个人荣获24项表彰奖励。

(三)持续保障改善民本民生。一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年教育支出27.44亿元,同比增长27.99%,保障了教育资源布局调整优化,加快提升全市教育软硬件水平。二是落实基本民生政策提标。安排资金17.69亿元,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医保财政补贴等相关标准,保障低保、特困人员、孤儿补助发放,做好企业军转、在乡伤残军人补助及抚恤金发放,财政支出不断向弱势群体、薄弱领域倾斜。三是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安排资金1亿元,推进6家乡镇卫生院、20家村卫生室和中医事业发展等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安排资金1.2亿元,为群众提供14类5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孕产妇免费产筛、农村妇女两癌等7项免费检查项目。

(四)持续做好中心工作保障。一是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全力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防疫资金1.6亿元,重点用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全域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重点人群定点隔离等工作,为疫情稳定、社会稳定和经济恢复提供坚实支撑。二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资金14.5亿元,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农业产业融合新格局;安排资金3.07亿元,实施乡村道路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全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各类补贴补助资金9.43亿元,涉及424批次,98个项目,238.82万户次。三是保障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9.54亿元,有力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常益长铁路宁乡西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停车场建设、城市有机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按“一债一策”原则,年初对全年到期债务本息逐笔建立资金筹措方案,提前三个月组织偿债资金,确保偿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年未发生债务风险。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支撑保障作用,奋发有为,砥砺前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宁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工业强市、幸福宁乡”而努力奋斗。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46.15亿元,比上年增加2.85亿元,增长6.58%。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3.26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增值税税收返还1.4亿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1189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3382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972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1.21亿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34.74亿元,比上年增长5.04亿元。其中:

1.结算补助7496万元,比上年增加239万元;

2.均衡性转移支付3.67亿元,比上年增加0.66亿元;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0.24亿元,比上年减少0.02亿元;

4.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5427万元,比上年增加192万元;

5.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199万元,比上年增加2483万元;

6.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3亿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08万元,比上年减少40万元;

8.社会保障与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39亿元,  比上年增加0.52亿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提标等;

9.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2397万元;

10.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55万元,比上年减少2332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调整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

11.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固定数额补助收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和公共安全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8.14亿元,比上年增加1.26亿元,同比增长18.31%,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和支出结构的调整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专项转移支付2772万元,比上年增加1429万元;

2.公共安全专项转移支付88万元,比上年增加56万元;

3.教育专项转移支付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80万元;

4.科学技术专项转移支付10489万元,比上年增加7832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转移支付483万元,比上年增加21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转移支付1828万元,比上年减少135万元;

7.卫生健康专项转移支付1413万元,比上年减少889万元;

8.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5189万元,比上年增加4432万元;

9.城乡社区专项转移支付349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

10.农林水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7392万元,比上年增加5852万元;

11.交通运输专项转移支付1666万元,比上年减少222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专项转移支付14377万元,比上年减少2177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专项转移支付1254万元,比上年增加749万元;

14.金融专项转移支付399万元,比上年减少357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16.住房保障专项转移支付10679万元比上年减少6536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专项转移支付135万元,比上年减少46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789万元,比上年增加123万元;

19.其他专项转移支付11505万元,比上年增加7595万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2年,政府债务总限额204.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2.4亿元。截至2022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04.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1.7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2.4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3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0.9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54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7.55亿元(其中包含再融资债券6.59亿元),专项债券29.54亿元(其中包含再融资债券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平均期限9.125年,平均利率2.86%;专项债券平均期限16.5年,平均利率3.24%。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5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59亿元,专项债券0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6.3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83亿元,专项债券利息4.52亿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局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奋力实施“三高四新”“幸福新宁乡”战略提供了坚实保障。

1.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宁乡市委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之一,着力提高预算单位绩效评价意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完善全过程绩效评价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2022年出台了《宁乡市本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宁财[2022]21号),进一步推动全过程预算评价体系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2.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我市今年对145家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填报进行审核,由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一并对绩效目标进行编制,再由相应业务科室审核、汇总、批复。坚决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绩效目标未编制或编制不科学的,不予进行绩效目标审核和资金批复。

3.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今年重点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对中小河流治理、水利配套建设、水利冬修、学校建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补助等民生领域和重大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达10.65亿元。

4.评价结果逐步得到应用。为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意识、绩效评价质量,将评价结果运用作为工作的重点,我市今年对145家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填报进行审核,坚决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绩效目标未编制或编制不科学的,不予进行绩效目标审核和资金批复;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单位,核减下一年度预算金额。今年145家部门预算单位“一上”申报金额11.18亿元,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和标准进行审核,核减金额1.39亿元,核减比例12%,进一步强化了预算单位申请资金必申报绩效目标的预算绩效理念。


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表.xls
宁乡市本级2022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docx
2022年重大项目绩效执行情况(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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