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财政局 - 机构索引 -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宁乡市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 机构索引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8304
  • 所属机构:宁乡市财政局
  • 机构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行政中心东3栋4-7楼
  • 联系电话:0731-88980269
  • 负 责 人 :王春林
  • 办公时间:

宁乡市财政局

来源:宁乡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组织拟定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园区、乡镇(街道)的分配政策草案并执行;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制度及办法;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三)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汇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草案,承担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责任;依法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管理财政票据,承担专项彩票公益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审核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责任,参与制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报告;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负责资产评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七)承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责任;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负责牵头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评审;推行重点工程项目的报账管理;承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责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统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内外债责任,承担地方政府债务核查、监督等相关职责;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组织财会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反映财政监督检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对全市税源和税收入库情况实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协税、护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财源培植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乡镇(街道)财政财务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组织、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的管理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监管局属单位国有资产。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