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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0089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布日期:2022-09-01
  • 生 效 日 期:2022-09-01
  • 文   号: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行“股东式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 2022-09-01 来源: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政府 字体大小: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行股东式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

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地方财税的主要贡献者,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在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和水、电、气、路、教、卫等基础设施保障方面为企业的发展不断投入。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整体工作要求和国务院、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园区和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把自己当成企业的股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与企业共谋发展的责任意识、共克时艰的担当意识,把市场主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时刻思发展之策,主动想企业之所需,积极解企业之所难,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企业家心无旁骛、长远打算,以恒心办恒业,扎根市场、深耕市场,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企业提供股东式服务,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实施强省会战略、促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简称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结合宁乡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长沙市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工业强市、幸福宁乡发展定位和建设省会副中心、挺全国前十强发展目标,把营商环境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最强软实力来打造,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满意为标准理念,不断优化升级营商环境,持续擦亮三化一流营商环境品牌,切实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总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监局、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中心、市供电公司、长沙(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奥燃气公司等

1.围绕建设五好园区目标,聚焦园区实际需求,积极放权赋能,打造具有园区特色的全链条闭环审批模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

2.持续推进极简审批,推行无证明审批和零收费+帮代办;持续打造政务服务驿站,实现就近办设立帮代办专窗,专门解决市场主体疑难杂症事项。

3.强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应用,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达到90%,巩固企业开办一窗办、一网办、一次办、一日办、零费用410”机制。

(二)大力优化服务环境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事务中心、市供电公司、长沙(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奥燃气公司、各乡镇街道

1.综合用好书记(市长)上办信箱、12345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听取了解企业需求与困难,在依法依规前提下,个性化问题个性解决,共性化问题制度化解决。

2.持续开展市长企业接待日活动(每月21日)。市长及部门负责人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共同商讨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倾力为企业纾困增效、培优扶强,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3.全力推动双十工程。制定双十企业帮扶手册,建立书记、市长企业直通车”“企业点单、政府备菜、用时即有”“龙头企业优先级三项制度,优先协调和集中保障好重点企业用地、用工、用能、融资和引才等企业诉求,着力推进龙头企业倍增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新增10家产值过百亿龙头企业。

4.健全重点企业联点帮扶机制。对双十工程等重点培养企业,由市长担任首席服务员。持续深入开展三抓两促(抓调查研究、抓协调服务、抓难题破解,促项目建设、促企业发展)经济服务活动,组建由市领导和市直机关单位组成的工作组,联点帮扶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着力破解项目用地、审批、征拆、资金、水电气等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

5.实施产业项目全天候、全流程代办,针对园区重点项目,部门联合主动上门服务,全面帮助企业理清事项办理节点,指导企业通过容缺受理、提前进行技术性审查、提前介入等模式办理,节省审批时间。

6.出台《宁乡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宁乡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细则》,建立业主回访机制,突出聚焦市场诉求、着力推进整改落实,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7.设立100个营商环境监测点和聘请5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全流程监督营商环境服务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强化法治建设(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监局及其他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单位)

1.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立办理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家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

2.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发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依法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3.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严格规范涉企检查,严控以罚代管。

4.创新开展信用监管,推行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

5.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

(四)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地落实总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市人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1.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全面推行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免申即享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项惠企政策;动态更新惠企政策服务专员和就近办责任人名单及惠企政策汇编,实现惠企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确保企业知政策、懂操作、快享受。

2.加强企业精准培育。聚焦双十、双百、双千工程,采取一年一库、一企一策、一季一访工作举措,综合运用政策扶持措施和市场化手段,集中优势资源,分类精准培育,助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3.聚焦产业链发展安全,开展市内龙头企业的供应链招商列出供应链拟招商企业清单,精准引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招商引资力度;依托企业产销对接服务中心,根据企业需求,常态化开展产销对接服务活动,打通信息壁垒,畅通产业链内循环,创新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五链融合,做强储能材料产业链、工程机械产业链以及智能家电和智能硬件产业链,做大食品与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生命科学产业集群。

(五)加强发展要素保障总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金融事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供电公司、长沙(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奥燃气公司等

1.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水电气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搭建,统一办理流程、时限标准,实施一站式办理。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改造为一件事,实施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并接入

2.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持续开展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符合适用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纵深推进多测合一改革、施工图多图联审。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政策将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积极对接用好国家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利好政策,加大、加快产业项目用地保障与供应的力度和速度。

3.继续做稳做实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加银企对接,落实链长+“行长产业链服务制度,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进优质基金企业,与园区基金、平台公司基金形成组合拳

4.推动高层次人才集聚发展,探索建立以应税、薪酬等市场因素为导向的本土化人才奖扶机制,落实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政策,支持推进国家、省、市级实验室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六)提升创新创业环境(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事务中心、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等)

1.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开展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行动,培育更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2.加大重点企业培育力度,加强国家、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企业的培育。加强上市后备资源辅导和支持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加快推动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稳步推进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积极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工作。

3.持续强化教育、医疗、文旅、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把宁乡一中、宁乡人民医院建成国内一流县域中学、县域医院;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等生态宜居环境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建立推行股东式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问题会商、信息通报和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园区、任务牵头单位要参照市级模式,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体制机制。

(二)增强服务意识。抓好本意见的贯彻实施,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形象和代表的理念,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努力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营商环境,实实在在解决企业需求,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让全市营商环境更上新台阶。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任务牵头单位应组织责任单位专题进行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责任分工、落实举措等。持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激励力度。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四)加强宣传推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市场主体培育壮大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典型做法、优秀案例。评选一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突出、贡献突出,获得人民群众高度肯定和服务对象认可的股东式服务干部,进一步增强全市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使命担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宣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成效,吸引市场主体、市民群众建言献策,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擦亮我市三化一流营商环境品牌。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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