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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法律知识问答(二)

发布时间 : 2022-08-24 来源:厅政法处 字体大小:

答: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条例》明确,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着力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落实市场主体公平待遇。一是强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平等待遇,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强化法律支撑。二是强调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保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三是强调为市场主体维权提供保障。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方面,《条例》围绕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净化市场环境,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更多活力、提高竞争力。一是聚焦破除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障碍。明确了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等措施,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和开展经营活动破除障碍。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推动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二是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保障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并对设立涉企收费作出严格限制,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三是聚焦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明确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

这些制度设计,再一次向全社会发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国家对于全面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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