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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立案处罚!

发布时间 : 2023-12-12 来源:宁视界 字体大小:

危险化学品

存在腐蚀、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
需要妥善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否则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近期
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了一起
未将危险化学品
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

12月3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群众匿名举报,玉潭街道中南物流市场11栋疑似有危险化学物品泄漏,周边有很浓烈的气味。接到举报后,市应急管理局、玉潭街道办事处应急办执法人员迅速上门核实。


经现场排查,执法人员发现长沙某商贸有限公司在一楼的仓库内存放有过氧化氢、无水乙醇、乙酸乙酯等危险化学品,该仓库内还有大量纸箱等易燃物品,周围无任何防护措施和安全设备设施。


经初步调查,该公司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调来危货运输车辆连夜将该仓库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转移专用仓库,并对涉事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GB15603-2022《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2023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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