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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杨赛强解读(宁乡市城乡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奖补办法)

发布时间 : 2024-07-01

来源:运输管理科

宁乡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6月19日印发了《宁乡市城乡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奖补办法(试行)》(宁交字〔2024〕154号),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杨赛强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1.精简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精简为局运输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机关纪委、宁乡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事务中心)、宁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相关交通运输管理站(以下简称各交管站)。同时要求事务中心、执法大队和交管站要分别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2.调整考核内容

只对客运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删除原计划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车辆运营考核,删除“一票否决”制度。删除的车辆运营情况和“一票否决”内容调整至服务质量考核计分表中。

3.调整奖补资金计算方法

1)服务质量应发奖补金额=年度补贴预算总额(含各类公共支出)。各类公共支出不超过补贴预算总额的20%,可以用于运营线路配套设施建设补贴、企业完成行业主管部门指令性任务的奖补、服务考核竞赛评比奖励以及其他必要开支。

2)企业季度应发奖补金额=(服务质量应发奖补金额/4)×(企业当季度实际运营车辆总数÷全市当季度实际运营车辆总数)。

3)企业季度实发奖补金额=企业季度应发奖补金额×企业本季度平均月考核得分÷100。经考核,按季度实发各企业奖补金额后,剩余金额可用于特殊贡献奖励、冷僻线路运营补贴等。

4)删除第三方公司考核开支及不超过年度补贴预算总额的4%。删除补贴系数和月度运营天数满勤的给予上浮20%的奖励补贴以及单车(1.0系数)月度补贴最高不超过0.4万元的规定。

4.优化考核流程

不再设立考核监督工作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考核工作的职责和考核时间。

5.调整考核计分表内容

根据修改的考核奖补办法,重新调整了服务质量考核计分表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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