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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渣土事务中心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4-05-14

来源: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乡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宁乡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5月11日共同制定的《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通告》(宁城发[2024]8号),市城管局渣土事务中心周湘对通告进行了解读:

一、建筑垃圾是哪些?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网等进行拆除、建设、铺设、养护、修缮、装修过程中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拆除垃圾、道路沥青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

、必要性说明

法律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249)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有要求。

现实有需求。建筑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置,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严峻挑战,给市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市民投诉不断,对政府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呼声越来越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监管体系,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制定了该通告。

、主要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4.《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5.《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

6.《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24〕9号)。

、主要内容和条款说明

1.适用范围参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结合宁乡实际制定。

2.建筑垃圾定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结合宁乡实际制定。

3.处罚措施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十四、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4.收费原则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结合宁乡实际制定。

5.特许经营依据《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结合宁乡实际制定。

6.处置资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7.执法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条,《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结合宁乡实际制定。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们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若有疑问,可登录宁乡市政府网站或拨打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话0731-87839110咨询了解详情。


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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