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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东湖塘镇人民政府

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经济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镇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政协联络处负责人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政协联络处负责人。协管党建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分管统一战线、政协、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事务协调、项目工程(包括征地拆迁)、移民开发管理、文旅融合(项目)、工业和信息化、住建、统计、电力、发展改革、商务、通信、国土规划、城镇建设、村民建房、设施农业用...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分管财税、金融创安、12345热线、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工会工作,联系农商银行。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分管人民武装、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文旅融合、环境卫生、环保、路长制、交通建设、治砂、城管、河长制、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危房改建工作。联系交管站、城管队,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督查督导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分管政法、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治安、网格管理、消防安全、群众工作。联系派出所、花明楼法庭,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政、党建、组织、共青团、老干、关协、科协、机关、行政事务、文电、保密、机要、邮电、档案、机关后勤、绩效考核等工作,担任机关总支书记。联系离退休总支,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副镇长
分管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劳保、养保、医保、妇联和敬老院工作。联系中心校、卫生院,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人大副主席候选人
协管人大工作,分管党政、共青团、机关后勤等工作,协管党建、组织、老干、乡村振兴等工作。联系离退休总支,承担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