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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宁乡市东湖塘镇人民政府印发《东湖塘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10-11 来源:宁乡市东湖塘镇 所属单位:宁乡市东湖塘镇 字体大小:

政策解读:宁乡市东湖塘镇人民政府印发《东湖塘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为进一步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工作,推进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完善东湖塘镇精神障碍防治网络体系,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二)出台依据

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家庭监管、社会参与,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

东湖塘建立由政法、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及平台,明确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加强信息交流。每季度开展1次工作例会,及时对精神卫生重大事项和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在村/社区建立由支部书记、卫计专干、村医、网格员、民警、助残员、患者家属、邻居、志愿者等组成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实行网格化分片包干,对辖区内患者动态信息及时通报,协同随访,出现突发事件苗头迅速应对,共同研究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

(二)规范信息管理与质控

加强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工作,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医院患者诊疗信息与社区居家患者随访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对患者的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

(三)加强患者服务管理

1.东湖塘镇卫生院配合政法、公安等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成员单位定期开展患者筛查。

每季度与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了解辖区常住人口中重点人群的情况,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对筛查出的疑似患者,报送至县级精防机构进行诊断复核。

2.登记报告与建档

东湖塘镇卫生院接收由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转来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5个工作日内核实,辖区患者及时建立或补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含个人基本信息表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10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对于住址不明确或有误的患者,5个工作日内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协助查找,仍无法明确住址者将信息转至县级精防机构。对于辖区筛查确诊患者,东湖塘镇卫生院应当及时建立或补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10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3.随访管理及指导

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相结合,由东湖塘镇卫生院经过培训的精防人员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对同意参加社区管理的患者开展随访服务。

4.应急医疗处置

东湖塘镇卫生院精防人员发现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的疑似或确诊精神障碍患者,应立即进行应急医疗处置。对病情复发、有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和躯体疾病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到宁乡精神病医院或东湖塘镇卫生院进行应急医疗处置。

四、督导考核

建立项目逐级督导考核制度综治由上级部门考核。卫生院加强村(社区)医生工作督导和考核及时将考核与督导结果进行反馈或通报,作为同级综治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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