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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民政局 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 : 2018-12-06 来源:宁乡市民政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两为工作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前完成了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指标,顺利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围绕中心大局,突出党建引领

坚持党委主体责任不动摇坚持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不动摇。党委书记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坚持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为系统干职工上党课1次,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3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13组织中层骨干、系统干职工传达学习11邀请专家学者作党课报告2。印发《宁乡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分工》宁民党发〔20181)文件,把党建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科室、二级单位,并层层签订责任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决策制度,出台《宁乡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宁民党发〔2018〕4号)文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评选优秀党员3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积极做好群团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积极发挥作用,活动开展经常,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聚焦民政主业,打造工作亮点

1.重点民生实事提前实现年度目标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提高。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为265.5元,超过月人均170元的年度工作目标;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为347.3, 超过月人均320元的年度工作目标。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850万元,城市低保金620万元。二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全市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已按120//人和80//人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现年度目标,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896万元,惠及约9.4万人次。

2. 优抚双拥成绩显著。今年为我市双拥工作“五连冠”创建年,为推进全国、湖南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我局多点发力统筹推进,获得上级好评,被评为长沙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一是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营造良好氛围。完成了双拥路、八一双拥公园、双拥天桥、双拥社区等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国防教育法》,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窗橱、横幅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双拥优抚活动内容丰富。走访各驻宁部队,为全市烈军属发放慰问信、慰问年画及烈军属牌匾;组织114名优抚对象开展为期7天的短期疗养;市军干所开展“八一访功臣”、“ 金秋六有六为”、“ 党员进小区,服务千万家”等军休文化活动。三是各类经费发放到位。全年下拨优抚固定经费8050万元,对象1.6万名;对重点优抚对象给予800元或400元的门诊医疗补助,全额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自付部分180元;实行优抚对象医疗二次补助,在市民之家设立专门窗口,补助报销各类优抚对象810人次、补助金额96万元。四是安置工作创新发展。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有就业意向的125名企业下岗转业志愿兵安排工作,保证实发工资不低于2145元/月。五是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动员工作。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制定了采集表格,及时发放海报,做好宣传发动。六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接待各类来信来访1580余人次,参与群体性上访处置30余次。

3.基层服务不断完善。一是开展村务公开亮栏行动。投入492万元对全市246个农村村(社区)按省标准统一建设村务公开栏,制定了村务公开指导清单。二是完善服务体系。16个村(社区)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建设,2个村(社区)开展示范建设;培育长沙市级示范社区项目,申报项目12个。三是推动移风易俗行动。联合市文明办下发《倡导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工作方案》,指导村(社区)依法修订村规民约。

4.社会组织培育发力新成立社会组织50余家;指导26家社会团体召开成立或换届选举大会;组织对566家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共进行督导服务19次,举办能力建设培训5期,举办社工人才培训3次,指导5家孵化组织完成注册,对12个小额公益创投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项目验收,完成4期入驻组织工作评估,组织5家入驻组织参与“三社联动”供需对接会。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和参与扶贫公益活动,如“大爱无疆传四域,产业扶贫惠万家”活动、“童在蓝天下,依衣暖人心”爱心义卖活动、“99重阳节,爱心献老人”活动等,将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情况纳入年检事项。

5.城乡救助保障到位。全年共发放低保金6076万元(含兜底保障资金112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9254万元,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058万元(不包括健康扶贫一站式)。临时救助管理下沉,2018年拨付80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到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审核并拨付给对象。

6. 社会福利有效提升。一是养老服务事业方面。新增1家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50张;新建4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指导10家养老机构“明厨亮灶”食堂改造;支持筹建华天养老和颐和寿康老年公寓。二是儿童福利保障方面。新建10个留守儿童之家;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宁乡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对全市孤儿进行100%入户探访。

7. 慈善工作长足进步开通腾讯乐捐平台求助通道,为深度贫困户及困难家庭发布求助信息,通过腾讯“九九公益日”募得爱心善款50余万元;入户调查全市358户拟定深度贫困户信息;开展“千手相牵爱心相连”特困家庭精准救助项目,发放550万元;实施了城乡特困家庭高等教育助学项目,救助今年考取大学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1600余人,发放助学款510万元;新增千手爱心图书角、千手爱心微心愿助学救助项目;扶持15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慈善志愿服务项目。

8. 殡葬服务管理有序。开展“殡仪宣传月”活动,深入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殡改政策;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60余人参加“殡仪开放日”活动;开展清明“鲜花换纸钱”活动,接待群众3万余人,送出鲜花4000余朵,倡导文明祭扫;联合公安部门对殡葬市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维护殡葬服务秩序。发放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1045万元,实现遗体火化率100%,惠民直补到位率100%。

9. 区划地名顺利推进。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国家包、湖南包的报送任务;积极推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启动宁乡市图录典志四本工具书编纂出版工作;编纂出版宁乡特色地名文化书籍《沩宁驿递》;完成省厅、长沙市局布置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区划调整宁乡撤县设市效果评估;完成长沙益阳行政区域界线宁乡段联合检查工作,配合娄底湘潭行政区域界线宁乡段联合检查,创建平安边界。

10.社会服务不断优化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推出微信申办老年证“不见面审批”并将证件送达申请人手中;婚姻登记高峰日启动应急预案,为办事群众延时服务。二是做好流浪无着人员救助。今年共计救助2095人次,出动救助车辆320车次。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工作、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第6个“开放日”活动。三是光荣院优化服务建设,改善老人的居住条件,安装烟感报警器,建立微型消防站,在长沙市和宁乡市的联合检查中获得好评。四是福彩销售管理有序,中福在线销售大厅运营安全稳定,今年以来全市各类彩票共销售15900万元。

11.救灾工作创新开展发放慰问资金约1450万元,慰问物资棉被4000床,大米30吨,油3200瓶,走访慰问19800人次,完成2017-2018年冬令春荒生活救助发放,资金900万元,惠及15756户。组织对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印发了《宁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制防灾减灾宣传册和宣传挂图各2万份,张贴到村民小组;举办“行动起来,减少身边的灾害风险”宣传活动。

12.老龄事业深入推进印发了《宁乡市高龄津贴调整实施方案》,完成了长沙市人民政府高龄津贴普惠提标任务。全市现有高龄对象34493名,全年发放高龄津贴4062万元;失能半失能对象1272余名,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05万元。继续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市投保2.2万人。开展了“敬老月”宣传和“老年节”庆祝活动。大力推进基层老龄组织建设,全市278个村(社区)均成立了老年协会,完成了基层协会全覆盖目标。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完成精准扶贫工作的攻坚之年,是深化落实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之年,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把握新定位,对标新要求,充分发挥“为民解困”作用,健全社会保障、慈善帮扶、社会组织管理三大体系建设,切实抓好“为民服务”工作,实现福利事业、社区治理、社会服务三个提升,促使宁乡“五化”民政纵深推进。

(一)发挥为民解困作用,健全三大体系

一是发挥扶贫兜底作用,健全保障体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牵头做好社会保障对象“兜底一批”工作,确保社会保障和扶贫工作衔接,协助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认真总结低保工作一体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办法,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化水平;落实省市特困人员护理补助政策,提高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水平,全面完成29所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和照料护理区建设。

二是发挥慈善救助作用,健全帮扶体系。加大慈善资金募集力度,以向上争资、推广网络募捐平台、打造千手爱心基金募捐”品牌等方式,争取募集资金1500万元以上。实施慈善救助项目,继续开展“千手相牵·爱心相连”精准救助项目,对本市因病、因灾、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进行助医、助学、助困救助。

三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健全管理体系。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第二期运营孵化、培育5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继续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村级(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达到登记条件的,依法做好登记工作;加强社工人才培训,举办2期社工人才培训班,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项目。

(二)抓好为民服务工作,实现三个提升

一是抓好养老助孤工作,实现福利事业水平提升。做好孤、残保障工作,精准发放补贴资金,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加强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计划新建农村幸福院3家、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家、民办养老机构1家、留守儿童之家10个,计划新增养老床位200张以上,重点打造1家中高端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做好市光荣院、中心敬老院提质建设。

二是抓好村(社区)建设工作,实现社区治理水平提升。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组织对村(居)主任进行集中培训;健全村级民主制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四会一约”(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加强村务公开日常督促和检查;搭建协商平台,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教育和引导群众。

三是抓好专项事务工作,实现社会服务水平提升。发展增加“最多跑一次”与“不见面审批”事项,继续做好微信申请办理老年证“不见面审批”工作;实施农村绿色殡葬,继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加大殡改执法力度;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规范城区建筑物、道路命名;做好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实上级政策,做好优抚双拥工作;深化综合减灾救灾,做好相关工作保障。

宁乡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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