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00583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宁乡市东湖塘镇
- 公布日期:2023-04-10
- 生 效 日 期:2023-04-20
- 文 号:东政发〔2023〕4号
印发《东湖塘镇关于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青扫障工作》的通知
宁乡市东湖塘镇人民政府
印发《东湖塘镇关于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青扫障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青扫障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乡市东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东湖塘镇关于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青扫障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近年来,各地频繁发生因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伐树竹导致的线路跳闸及其他线路故障事件,为了更好的提高广大用电客户的用电可靠性,安全、放心的用好电。根据我镇实际,特就加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青扫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黎 宇
副组长:胡 鹏、宋明良
成员:镇农业办人员、镇经发办人员、供电所全体人员、各村(社区)委员会主任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砍青扫障工作管理,杜绝因砍青扫障导致的各类电力线路跳闸事故的发生,保障用电客户可靠、安全用电。
三、工作要求
(一)供电企业需全面强化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青扫障工作,并于每年4-6月、10-12月组织两轮次电力线路砍青扫障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树障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加强调度,确保电力线路运行安全。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凡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电力企业可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
(三)对无理取闹、暴力阻挠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青扫障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各村组社区要及时协调沟通,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因线下种树、取土、吊物造成大面积停电、人身伤亡、财产损害事故的,可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赔偿责任。
(四)各村组、社区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村村通、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
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行面的区域。各级电压导向的边线延伸距离:0.4千伏为3米,1-10千伏为5米,35-110千伏为10米,220千伏为15米。
宁乡市东湖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印发
音频解读:《东湖塘镇关于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青扫障工作》
图解:《东湖塘镇关于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青扫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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