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郊街道创建“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 - 政策文件 -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00105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 公布日期:2023-06-02
  • 生 效 日 期:2023-06-02
  • 文   号:宁城委发〔2023〕10号

关于印发《城郊街道创建“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6-02 来源: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所属单位:宁乡市城郊街道 字体大小:

城郊街道创建“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城郊街道开展“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增强安全水平,实现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根本稳定好转。

二、创建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达到市级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标准,加强街道“六有”和社区“三有”应急能力建设(社区要求详见附件1),营造平安畅通、平安工地、平安校园、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等行业安全创建,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线、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消防、道路交通(含校车安全)、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水利建设、农业、电力等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夯实我街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举全街道之力,做好市级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创建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浓厚全街道安全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为有效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决定成立城郊街道创建“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彭海龙任顾问,办事处主任李贺钊任组长,由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彭春明任副组长、党工委、办事处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站所负责人和各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街道应急办,由张尧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四、创建任务

(一)建立高效化监管网络。建立社区、企业、学校安全监管网络。明确党工委、办事处班子成员担任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并按照“人员单列、工作专职、经费保障”的原则,配齐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员和安全生产信息员,全街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的安全监管体系。

(二)形成规范化监管机制。一是定期研究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年不得少于4次。二是安全执法机制。积极推行计划执法、委托执法和联合执法制度,重拳出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等职能站所力量,实施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三是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严格坚持奖惩分明、评估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原则,坚决实行安全生产“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度,并充分运用安全生产考核结果(2023年城郊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4)。四是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责任,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的单位,进行严格问责。严格查处事故瞒报、迟报、谎报行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落实环节化隐患治理。全力打好安全生产稳固仗,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责任分工见附件5),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按照闭环销号制度实行清单式监管,使隐患从发现到整改都处在监督管理之下,每个隐患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把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四)建立系统化保障体系。一是完善投入保障体系。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管控重大危险源、强化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宣传教育等。二是完善职工保障体系。坚决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积极推行工伤保险和安全责任险制度,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工伤保险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险参保率达100%。三是完善应急预防体系。健全街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依法监督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不断增强应急防范能力。

(五)推行创新化监管方式。立足行业特点、地域特点,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参与检查督导制度和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管理体系,强化安全基础、推进隐患整治、深化“打非治违”等方面经验和方法,打造行业安全品牌和亮点。

(六)推进示范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示范街道创建活动,并逐步拓宽创建领域,广泛开展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形成合力,总体推进;真正做到全街道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使安全网络延伸到基层、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安全意识强化到基层、事故隐患消灭在基层、安全事故遏制在基层。

(七)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力争规模以上重点工贸企业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已到标准化复评时间的单位复评达标。

(八)营造社会化宣传氛围。凝聚安全生产“正能量”,树立安全生产正面形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每年组织社区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轮训,严格落实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品以及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各类人员培训率达100%;建立完善社会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五、工作步骤

城郊街道创建“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工作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创建工作每月重点事项安排见附件2。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1日-4月30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创建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层层召开创建动员会议,广泛进行创建宣传,确保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3年5月1日-10月31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创建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模式,真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迎检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日-12月验收结束)。街道创建领导小组按照省市创建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3)对各部门单位、社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验收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次全面探索,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街道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到人,并严格督察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参与。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的宣传力度,广泛引导和吸引全社会成员参与,要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立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牌,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及讲座、研讨、互相学习借鉴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宣传教育活动,为进—步加强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关系千家万户。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密切联系,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创建效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督促检查。街道每季度对各部门单位、各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措施,拓展创建方式,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推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二)加大创建投入。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街道在原安排的安全生产各项费用基础上,另安排专项创建经费,用于创建的宣传支出、基础建设。

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创建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构建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实现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的有力措施,是增强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平安街道、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全街道上下要广泛参与、紧密配合,凝心聚力、倾心创建,为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确保创建一举成功。

(因人员变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可按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附件1:社区“三有”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附件2:城郊街道创建“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工作重点事项计划表

附件3: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街道)验收细则

附件4:2023年城郊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1

社区“三有”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1、辖区各社区根据风险存在情况布设不少于2个风险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公布应急报警电话。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轮流在岗值守,明确专人负责事故灾害信息报送

2、社区级防汛演练;社会救援队伍的集训资料

3、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开展避险和人员应急转移预案演练,社区干部的培训签到、照片、培训资料等

4、各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花名册;社会救援队伍花名册。

5、围绕实现第一时间报送事故灾害信息,统筹各行业领域、各社区、各居民民小组、各屋场的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群测群防员、安全联络员、网格员等各类信息员,组建综合或专门的应急信息员队伍。

街道各社区信息员的花名册台账;信息报送的相关制度和文件。

6、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工作;辖区所有社区悬挂城郊街道XX社区应急服务站牌子;有防汛等应急物资;有机构名称。

7、微型消防站点的台账和照片;

附件2

城郊街道创建“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

工作重点事项计划表

阶段

时间

重点事项

责任领导

责任线办

责任人

宣传发动阶段

(3-4月)

3月

成立街道创建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彭春明

应急管理办

张尧

4月

层层召开创建动员会议,广泛进行创建宣传,学校等重点位置、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


全体党政领导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社区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实施推进阶段

(5-10月)

5月

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责任制,会议记录,领导带队检查记录。

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彭春明

应急管理办

张尧

6月

街道“六有”标准(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社区“三有”标准(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月活动

彭春明

应急管理办、各社区

张尧


7月

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建立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配备相关防护用品或应急器材装备,等等)


彭春明

应急管理办

张尧

8月

应急演练活动,应急预案修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彭春明

应急管理办

张尧

9月

全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线、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消防、道路交通(含校车安全)、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水利建设、农业、电力等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排查并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建立整治台账,打非治违台账。


全体党政领导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社区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10月

相关单位开展平安畅通、平安工地、平安校园、平安农机等行业安全创建活动。


彭春明

张云开

刘俐锋

李友明

综合行政执法队

资环办

社会事务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刘林

胡志和

王卫红

刘亚军

验收迎检阶段

(11-12月)

11月-12月

街道创建领导小组按照省市创建标准和要求对各部门单位、社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验收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迎接上级验收。


彭春明

应急管理办

张尧

附件3      

长沙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街道)验收细则

序号

项目

工作要求

验收考核计分标准

扣分

备注



体制机制

(15分)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4分)

1.乡镇未建立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发现一处,扣1分;未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扣1分;党委、政府未及时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问题的,扣1分。未按照要求召开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每少一次扣1分;未召开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的,分别扣1分;未有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的,扣2分。



工作机制健全(3分)

2.党政领导干部未按要求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少一人次扣1分;未建立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述职制度的,扣2分;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干部考察、评先评优重要依据的,扣2分。



组织机构完善(4分)

3.乡镇未按市委要求和“六有”标准(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设置应急管理机构的,扣1分;应急管理机构无固定编制和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的,扣2分;村(社区)未按“三有”标准(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建立应急服务站(点),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应急管理专干或信息员的,发现一处,扣1分;林区的乡镇、林场未建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未明确专职工作人员的,扣1分。



职责分工明确(4分)

4.乡镇未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乡镇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扣1分;未明确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属地监管责任的,扣1分;乡镇、村(社区)未按要求摸清辖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资源等风险信息,扣1分;未开展安全排查、发现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应急救援、协助事故善后工作的,每少一项扣1分。





安全监管

(30分)

严格打非治违(4分)

5.落实县乡政府安全生产打非责任,严格排查并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取消验收资格;检查发现辖区内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或群众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证属实的,或对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级交办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依法处理的,发现一起扣4分。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4分)

6.推动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管控安全风险。未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扣1分;未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整改责任机制的,发现一起扣1分;对上级督办的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督促整改,或安全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发现一起扣1分;现场检查中发现1起重大隐患扣2分,发现1起一般隐患扣0.2分。




强化安全专项整治

(4分)

7.未结合乡镇实际,组织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线、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消防、道路交通(含校车安全)、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水利建设、农业、电力等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或工作开展不力的,发现一起扣1分。



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5分)

8.乡镇未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纳入本级行政综合执法范围的,扣1分;未按照委托执法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或联合执法活动的,扣1分;监管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依法及时查处的,或对超越职责范围以外的违法行为,不及时移送的,每次扣1分;行政执法行为违法的,发现一起扣1分;对涉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案件,不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的,发现1起扣2分。



站所齐抓共管(4分)

9.随机抽查2个乡镇站所,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安委会(或安委办)、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发现一起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发现一起扣1分;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依法查处或不报告给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查处的,每次扣1分;发现职责范围以外的违法行为,不及时移送(交)的,每次扣1分。



村级组织安全履职

(4分)

10.随机抽查1个行政村(社区),村(社区)未建立辖区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风险基础台账的,每少一个扣1分;未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的,发现一起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日常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每少一项扣1分;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及时劝阻并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扣1分;未按要求协助应急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理的,发现一起扣1分。



企业落实责任

(5分)

11.随机抽查3—5家企业,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的情况(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建立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配备相关防护用品或应急器材装备等等),缺一项,扣1分。





应急处置

(20分)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4分)

12.乡镇政府未结合当地实际和任务需求,建立相应应急救援队伍的,扣1分;应急救援队伍未明确专门场地、专职人员、配备装备、开展训练的,扣1分;未支持并引导村、社区、企业等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扣1分。



应急基础设施齐全

(3分)

13.乡镇未规划并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的,扣1分。未按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及消防、森林火灾防治等相关基础设施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相应建立各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扣1分。



应急救援机制完善

(3分)

14.乡镇政府未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扣1分;未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或森林火灾等应急演练的,扣1分;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的,扣1分。





应急预案科学有效

(3分)

15.乡镇政府未结合实际,组织有关机构分别制定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分;预案未有效衔接,操作性、实用性不强的,扣1分。




企业落实应急制度

(3分)

16.企业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或者编制的预案不符合企业实际的,扣1分;年度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扣1分;企业员工不熟悉应急预案,不能熟知应急疏散路线的,不能正确回答本岗位应急处置方式的,不能正确使用应急装备、物资的,发现一起,扣0.5分。



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4分)

17.对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组织不力、处置失当,导致事故或灾害扩大的,扣2分;不积极配合上级政府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或事故调查的,发现一起,扣1分。





保障预防

(20分)

安全应急保障有力

(6分)

18.乡镇应急管理机构无固定办公场所的,扣1分;未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监管设备、执法装备和应急装备,保障工作合理需求的,扣1分;未将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满足工作需要的,扣1分;未兑现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考核奖励的,扣1分;未按要求落实乡镇应急管理人员专项津贴、待遇的,扣1分;未按要求落实村组、社区应急管理专干、信息员相应的工资报酬或补贴,扣1分。



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4分)

19.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未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扣1分;未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发现一家扣1分;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扣1分;未及时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的,发现一起扣1分。



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5分)

20.未在乡镇、村(社区)、学校等重点位置、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未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未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自然灾害防治等安全防灾宣传的,扣1分;辖区内各部门、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发现一起扣1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交通安全日、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的,每项扣1分;未按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的,扣1分。



社会安全氛围浓厚

(5分)

21.未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扣1分;未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平安畅通、平安工地、平安校园、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等行业安全创建活动的,每项扣1分;组织向当地村(居)民就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抽查访问,群众反映意见突出、全民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氛围不浓的,直接扣5分。





创建效果

(15分)

本质安全全面增强

22.乡镇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验收当年,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3人以上人员死亡的森林火灾的,或发生1起较大非生产经营性事故的(包括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火灾、农村居民自建房、中毒窒息、学生溺亡等非生产经营性事故),或重大恶劣影响事件的,取消验收资格。



23.验收当年,发现乡镇辖区企业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扣5分;政府和部门参与瞒报、谎报的,取消验收资格。



24.验收当年,乡镇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并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省政府、省安委会(办)、省直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验收资格。



应急能力明显提高

25.乡镇辖区内应急力量建设成效明显,应急机制运转有序,应急处置科学有效,社会动员高效有力。未能在20分钟内对区域内人员集中聚居场所事故灾害实施应急救援的,扣10分;凡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推动不力、进展迟缓、工作滞后,未达到市里相关规定要求的,取消验收资格。



示范创建效应

26.坚持平时工作与现场验收相结合,注重掌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创建实效。



27.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经验、方法或成果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得到市领导或市政府相关部门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应用的,加5分。



附件4      

2023年城郊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工作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

组织机构与安全制度(10分)

1、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建立由社区内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社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职责和任务明确,有安全生产监管员、信息员,有3名以上的安全志愿者,有社区的安全资金投入。

未成立扣2分。


无职责和任务扣1分。


无安全生产监管员、信息员扣1分。


无安全志愿者每少一个扣1分。


无投入资金扣1分。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社区各单位(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防灾防损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年度执法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台账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专业、综合演练台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涉险事故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告统计制度。

制度应装订成册,每少1项制度扣2分,相应的制度要有落实情况。


事故预防与工作计划(20分)

1、制定社区事故预防和控制目标,确保年度内不发生生产安、、交通安全、火灾死亡责任事故;

未制定扣2分。


发生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火灾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2、制定社区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安全生产要达到的目标。制定系统的应急救援网络图。

无工作计划扣1分。


未明确目标扣1分。


宣传教育与安全培训(20分)

1、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

无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扣2分。


2、社区有固定的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宣传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

每少一项扣1分,每少更新一次扣1分。


3、结合社区实际,以课堂授课、以会代训、寓教于乐、模拟演练、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村)民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

培训要有方案、有教材、有记录、有照片、有签到,每少一项1分,每少培训一次扣2分。


4、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率100%。

每发现一个未持证上岗人员扣1分。


应急管理与应急救援(10分)

1、制定社区应急救援预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事故报告程序。并定期进行演练。

未按要求落实扣2分。


2、社区“三有”标准(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应急服务站(点)建设

未按要求落实扣2分。


3、制定系统的应急救援网络图。

未按要求落实扣2分。


4、配备维护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无应急设施和器材扣4分。


安全监管与检查监督(40分)

1、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全面、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重点单位和场所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范围覆盖社区内各类场所和设施。根据街道安委办的安排和布置,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并根据要求建立台账和报送相关资料。

无检查计划扣1分。


每少检查1次扣1分。未根据街道安委办的要求报送资料,每少一次扣1分。


2、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危险作业和特种设备台账(档案)。

未定期进行排查扣2分。


每少一项台账扣1分。


3、建立社区内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公众对社区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发现一起未处理扣2分。


4、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包括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交通安全、建筑安全、人员密集场所、马路市场)

每缺一项扣2分,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1处扣1分。


负面清单

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交通安全、消防火灾、森林火灾事故的每起扣60分,被省、市警示通报批评或主流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每起扣40分

日常考核



相关文档:
  • 解读:关于印发《城郊街道创建“长沙市安全发展 工作示范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