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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00161
  • 统一登记号:NXDR-2022-06001
  • 公开责任部门:宁乡市公安局
  • 公布日期:2022-12-10
  • 生 效 日 期:2022-12-09
  • 信息时效期:2027-12-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   号:宁公交发〔2022〕27号

关于宁乡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12-10 来源:宁乡市公安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政府 字体大小:

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现将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每日7∶00至22∶00,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创业路、金宁路、康宁路、学府路、G319、二环南路、岳宁大道围合区域的道路上通行(不含边界道路)。

二、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在上述区域内道路上通行(不含边界道路)。

上述禁止通行区域之外的路段,根据道路实际设置了禁止或限制通行时段的,具体以现场交通标志为准。

三、宁乡市城区道路对微、轻型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微、轻型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采取放宽通行的交通措施,微、轻型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微、轻型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不受本通告货运车辆通行限制。

四、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确有需要在限制区域、限制时段通行的,应到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办理临时通行手续,按限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自2023年1月9日零时起施行。我队2018年发布的《关于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宁公交发[2018]35号)同时废止

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9日


关于宁乡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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