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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乡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2-07-20 来源:宁乡市司法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2021年度宁乡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宁乡市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宁乡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地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市人民政府重大政府合同的起草、修改、签订,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查、备案;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协调处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限争议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拟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市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办理以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监督各部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承办由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办理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其他行政应诉案件。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学法和社会普法;指导、监督和考核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各村(社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及“三调联动”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监督管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监督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和志愿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接听“12348”热线电话;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及相关工作。

(六)指导、监督、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服务者参与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指导、检查全市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社团组织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制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基层管理和普法依法治理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87.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2万元,增长11.91%,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调整、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8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7.44万元, 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77万元,占 62.2%;项目支出675.67万元,占3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7.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2万元,增长11.91%,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调整、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7.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0.2万元, 增长11.91%,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调整、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7.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万元,占0.15%;公共安全支出1598.24万元,占89.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5万元,占5.72%;卫生健康支出39.35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44.96万元,占2.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2.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8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组织事务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5.51万元,支出决算为92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8.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付了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9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付了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付了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95万元,支出决算为5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财政增拨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增拨了死亡抚恤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4万元,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98万元,支出决算为2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99万元,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降低。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96万元,支出决算为4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1.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5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53.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40.38万元,完成预算的93.9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7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26万元,减少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标准。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9.91万元,增长124.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一台执法执勤车辆无法正常运行,进行了报废处理,因业务工作需要,添置了一台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8万元,占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9 万元,占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2个、来宾535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工作指导和外地司法系统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69万元,单位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1万元,主要是车辆油料费和维修费用支出,截至2021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61万元,具体明细:办公费13.8万元、印刷费6.77万元、邮电费2.95万元、会议费3.01万元、培训费0.88万元、公务接待费3.42万元、工会经费23.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5.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是:财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公务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01万元,用于召开司法系统各类会议,人数539人,内容为司法行政大会、党建工作大会、业务会议、老干部大会等;开支培训费38.65万元,用于开展司法业务培训,人数682人,内容为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社区矫正业务、法治建设等业务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6万元,其中:政府购货物支出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8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公车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车辆;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单位自评)

2021年绩效目标:加强我局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发展。

我局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1787.4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675.67万元,具体:基层司法所业务经费272. 15万元、法 制建设经费2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经费80万元、社区矫正h和安置帮教业务经费97.13万元、普法宣传业务经费2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和政府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经费等6个项目。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021年度所有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21年,我局充分履行职能职责,服务“工业强市,幸福宁乡”发展大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宁乡一体建设。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13件,通过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后,当事人主动撤回67件,撤回率达70.5%,无败诉案件,市本级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63件,挽回经济损失近543万元,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428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88 件,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5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16件;主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全市政法队伍 9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三百工程”订单式法台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55万余份, 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80余件;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99.1%; 狠抓社区矫正工作,力保管控安全。较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整体绩效评价.doc
2021年决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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