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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乡市2020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15 来源:宁乡市财政局 所属单位:宁乡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宁乡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一、2020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保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经批准的市本级债务情况

二、2020年财政运行情况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保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保”支出预算

四、2021年财政工作举措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6、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10、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11、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4、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16、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

1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1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9、政府债券应计提本息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关于宁乡市2020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0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全年预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同比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47.4亿元,同比增长1.23%;非税收入13.8亿元,与上年持平。

2.支出预算情况。全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68%,同比增长3.23%

分支出科目完成情况见下表:

表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2020

预计完成

2020
调整预算

为调整预算的%

1.一般公共服务

124117

125040

99.26

2.国防

1220

1170

104.27

3.公共安全

35314

35078

100.67

4.教育

189426

191489

98.92

5.科学技术

21894

19873

110.17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12745

12276

103.82

7.社会保障和就业

150791

150356

100.29

8.卫生健康

118807

118386

100.36

9.节能环保

14914

14208

104.97

10.城乡社区

78052

73095

106.78

11.农林水

146662

145813

100.58

12.交通运输

49025

44344

110.56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34875

32164

108.43

14.商业服务业等

5541

5292

104.71

15.金融

1390

1388

100.14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32235

30896

104.33

17.住房保障

28932

26403

109.58

18.粮油物资储备

3081

3220

95.67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6648

6768

98.23

20.预备费


500


21.其他支出

13032

12894

101.07

22.债务付息支出

17298

17298

100

1086000

1067951

101.69

3.平衡预计情况。收入方面,市本级收入61.2亿元,税收返还收入3.2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8.94亿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1.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24亿元,上年结转9.42亿元,调入资金13.5亿元,收入总计132.56亿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4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5亿元,支出总计132.56亿元。收支相抵,全年收支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全年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16.2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8.37%同比增长15.18%

2.支出预算情况。全年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12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93%,同比增长25.77%

3.平衡预计情况。收入方面,市本级收入116.2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43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5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98亿元,调入资金3.6亿元,上年结余4.26亿元,收入总计141.05亿元。支出方面,政府性基金支出122.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00万元,调出资金13.16亿元,支出总计135.8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5.21亿元,全年收支实现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全年预计完成社保基金收入(不含企业养老保险,下同)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98%,同比增长0.35%。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2.22亿元,社保基金收入总计61.22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全年预计完成社保基金支出27.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19%,同比增长5.6%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表二:2020年社保基金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完成数

同比增减(%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5358

93.85%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47310

1.04%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10711

47.55%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57513

6.3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84558

4.78%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71713

1.24%

合  

277163

5.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全年预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9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43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5万元。分企业具体情况为: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69万元,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30万元,宁乡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27万元,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76万元,湖南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97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全年预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9万元,其中: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28万元,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71万元,宁乡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59万元,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93万元,湖南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38万元。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10万元。

(五)经批准的市本级债务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券20.7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5.78亿元,再融资债券5.01亿元。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数据,截至202012月底,预计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66.9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鉴于上级指标尚未全部下达等原因,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数,最终数据以湖南省财政厅批复的决算数为准。

二、2020年财政运行情况

(一)坚定不移固本培元。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有效支持复工复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和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全年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约5亿元,落实疫情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约3.5亿元,惠及纳税人近3万户,企业负担持续下降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二是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宁八条”,统筹各级资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200余家企业贷款贴息5500余万元,引导企业贷款30亿元;补助企业水、电、气开支近1300万元,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安排资金近600万元,为复工企业提供免费核酸检测。三是突出工业重点,统筹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突出“兴工强市”战略,统筹各级资金3.86亿元,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其中先进装备补贴5691万元,撬动企业先进装备投入约6亿元;设立现代服务业、商贸旅游发展专项,精准支持第三产业发展。

(二)全力落实“六稳”“六保”。坚持保重点、兜底线、惠民生,有效提升财政保障水平。一是全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资金需求。第一时间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开辟疫情物资政府采购和疫情防控资金支付“绿色通道”,筹措疫情防控资金1.07亿元,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系列政策;安排健康民生资金1682万元,用于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产前筛查等项目;统筹安排资金1863万元,支持5家乡镇卫生院、25家村卫生室、33个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二是全力保障了“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安排,全年预计“三保”支出55.6亿元,有效保障了工资待遇发放、基本民生保障和部门单位机构运转,其中全市240个村(农村社区)村级运转保障经费同比增加2.43万元/村。三是全力保障了民生投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年用于民生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77%社会保障方面,统筹安排资金5.72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80/年,惠及106万人;统筹安排资金5亿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提高到218/月,惠及22万余人;统筹安排资金2.45亿元,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费和价格临时补贴;安排高龄老人津贴补助4942万元,惠及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15.14万人(次)。农业农村方面,统筹安排资金5.6亿元,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厕、种植结构调整、非洲猪瘟防控等支出;通过“一卡通”共计发放各类补贴、补助资金8.07亿元,惠及17.67万户(次)。教育文化方面,统筹安排资金4.69亿元,保障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补助、中职免学费等资金足额发放,推动了横市中学等四所学校新(扩)建;统筹安排资金1.2亿元,全力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等工作。城市建设方面,统筹安排资金6.79亿元,支持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环境卫生等城市建设,城市宜居指数不断提升。

(三)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打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一是稳妥实现风险降级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调度偿债资金,确保偿债资金不断链;指导推进金洲新城公司市场化转型;科学有效减少非标债务,全年置换化解非标债务23.68亿元,节约财务费用4000万元。今年7月,省财政厅下文明确我市债务风险等级下调至二类风险地区。二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统筹专项扶贫资金3.1亿元,落实产业、金融、就业、教育、健康等专项扶贫政策,其中产业扶贫投入5316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78个,帮助15479户贫困户增收;对口帮扶新化县、龙山县支持资金2590万元;响应政府采购消费扶贫政策,完成订单2157笔,交易总额1023万元,列长沙市首位。三是积极推动污染防治。统筹安排资金2.23亿元,用于保障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支出,有效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跨县域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与望城区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议,共同维护沩江水质。

(四)统筹提升财力空间。一是盘活了存量资金。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按政策收回统筹,预计全年盘活各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1.5亿元。二是稳固了库款底线。建立库款监测预警机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优先“三保”支出,杜绝“钱等项目”,每月库款保障水平均在0.3以上。三是压减了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资金用途,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其他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市2020年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四是用好了直达资金。全力争取新增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13.65亿元,第一时间制定分配方案,精准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等抗疫相关领域,有效对冲疫情影响。

(五)持续优化财政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向纪律要安全,向管理要效率,推动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划定财政管理“十条红线”。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划定预算管理、“三保”支出、债务风险管控、专项资金管理等十条红线。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上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实现所有支付方式的全程电子化,全年办理各类支付业务22万笔,支付金额106亿元。三是优化政府采购管理。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款项支付、履约保证金退付和投标保证金退付等三项清理,督促采购款项支付,优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收取,减轻供应商企业资金压力。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影响下,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而“三保”和其他民生政策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运行压力巨大。二是风险防控任重道远。受其他地区债券兑付风险的影响,政策性化债空间缩减,债务还本付息、到期债务缓释、隐性债务化解依然存在较大压力。三是资金绩效尚待提高。部门单位仍然存在重分配、轻绩效的惯性思维,财政资金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价值。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2021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宁乡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三高四新”战略,精准支持兴工强市,全力促进东进融城,厚植财源基础;坚持有保有压,强化支出保障,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资金统筹,提高资金绩效;坚持底线思维,推进防化结合,有效管控风险,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宁乡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财力情况,2021年财政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87亿元,2020年预计完成数增长6%以上。其中:税收收入51.2亿元,非税收入13.67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全年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65亿元,2020年初预算增长10.35%分支出科目安排情况见下表:

表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2021
年初预算

2020
年初预算

同比增长%

1.一般公共服务

127899

113619

12.57

2.国防

785

615

27.64

3.公共安全

39166

36637

6.9

4.教育

214802

188229

14.12

5.科学技术

19127

15670

22.06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12758

11965

6.62

7.社会保障和就业

157523

144237

9.21

8.卫生健康

118472

109268

8.42

9.节能环保

24888

23905

4.11

10.城乡社区

85085

85533

-0.52

11.农林水

126405

124504

1.53

12.交通运输

32916

36567

-9.98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35846

21853

64.03

14.商业服务业等

4720

4105

14.98

15.金融

1021

243

32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25370

13834

83.39

17.住房保障

22194

18234

21.72

18.粮油物资储备

1331

564

135.99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3508

2920

20.12

20.预备费

15000

14000

7.14

21.债务付息支出

17701

18133

-2.38

1086516

984635

10.35

3.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方面,预计市本级收入64.87亿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0.66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25.52亿元(按文件要求对应安排支出),债务转贷收入3.4亿元(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17.62亿元(政府性基金16.3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54万元,其他调入1.23亿元),收入总计122.07亿元。支出方面,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65亿元,上解支出10.0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4亿元,支出总计122.07亿元。上年结转与结转下年支出持平,全年预计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全年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75亿元。分收入科目安排情况具体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25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全年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41亿元。分支出科目安排情况具体为:文化体育与传媒1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5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05亿元(含隐性债务化解资金、PPP支出责任和市本级预算内公益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1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万元、其他支出140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14亿元。

3.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方面,预计市本级收入106.7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3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85亿元、调入资金3.84亿元,收入总计132.68亿元。支出方面,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41亿元,上解支出800万元,调出资金16.3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85亿元,支出总计132.68亿元。上年结转与结转下年支出持平,全年预计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全年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42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9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7.4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1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54亿元。收入来源为:保险费收入15.33亿元,利息收入1666万元,财政补贴补助收入16.82亿元,转移收入90万元,其他收入962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全年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2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4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0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6亿元(含上解上级支出595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79亿元(含转移支出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8万元)。

3.收支结余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品抵后,预计当年度结余2.22亿元,加上2020年年末滚存结余33.5亿元,2021年年末预计滚存结余35.72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全年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14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126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7万元。分企业具体情况为: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68万元,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72万元,宁乡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4万元,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20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全年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0万元。其中: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27万元,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1万元,宁乡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78万元,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54万元。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54万元。

(五)“三保”支出预算

根据以上预算草案和相关口径测算,我市2021年“三保”可用财力102.8亿元。按中央标准,我市“三保”支出需求数为39.63亿元;按地方标准,我市“三保”支出预算数为61.4亿元,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77亿元。市财政将优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全年“三保”支出可有效保障到位。

四、2021年财政工作举措

(一)坚持放水养鱼,厚植财源基础。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增强全市经济发展活力,做到财源培植与收入征管同步推进。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坚决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降尽降,让企业轻装上阵,增强发展后劲。二是突出兴工强市,不断优化扶持政策。梳理各类奖补政策,清理重叠、低效奖补内容,突出政策引导;进一步深化政府与园区的事权财权等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三是突出东进融城,有效夯实税源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江两岸、东进融城”发展战略,以园区、城区街道为重点,加强财源建设和税收服务,聚焦重点产业、重点税种,强化涉税部门协同联动,综合运用结算、分析评估等征管方式,做到应收尽收,夯实税源基础。

(二)坚持有保有压,强化支出保障。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从严从紧控制预算支出,把每一笔钱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一是保重点。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原则,突出“六稳”“六保”,全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三保”支出、兴工强市、东进融城、乡村振兴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资金需求。二是压支出。按照中央和财政部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2021年部门预算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10%以上;充分发挥政府采管、财政评审等把关作用,精准审核项目投入。三是提绩效。对标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重新修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资金分配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统筹整合,打通盘活财力。加大上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趴账资金和闲置资产。一是项目统筹。以项目库管理为基础,严格把关向上申报项目,确保争取到的项目资金能够最大化统筹整合,用于本级性质、内容、用途相同的项目。二是存量盘活。严格执行存量资金清理的相关规定,按政策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的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三是资产增值。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库,堵塞管理漏洞,盘活闲置资产,严格出租出借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坚持底线思维,防控债务风险。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牢牢守住不发生风险事件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严格融资监管。根据融资备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严控新增融资利率,杜绝违规融资。二是优化债务结构。重点开展存量非标债务置换,全面优化结构、降低风险;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健全项目储备库,规范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三是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推进高利率债务降息,存量融资通过续贷、展期、替接他盘等形式实现降息,新增融资利率原则上控制在7%以下。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一是全面对标规范。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以财政财务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等为主要内容,在技术更新基础上进行业务重构和流程再造。二是形成闭环管理。整合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管理环节,强化顺向环环相扣的控制机制和逆向动态可溯的反馈机制,形成预算全过程的管理闭环。三是强化资金监督。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流向明确、来源清晰、账目可查,确保各项政策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宁乡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财政术语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税收返还: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0年“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2013年城镇土地使用税体制调整、2016年“营改增”体制调整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省级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

6.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细账”。

9.结转资金: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度终了时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是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在下一年度终了时仍未用完的资金。

10.结余资金: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时,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数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

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税收收入的地方部分(含省级收入下放地方部分)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地方部分包括:增值税等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的地方部分和地方税种的全部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民生政策解读】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给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养老待遇。20201-6月标准为208元/人·月,7-12月标准为218元/人·月;2021年标准预计为60—64228元/人·月;65岁—75233元/人·月;76—85238元/人·月;86岁以上248元/人·月。

2.城乡居民丧葬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继承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为死亡当月当地的15个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201-6月标准为3120元/人,7-12月标准为3270元/人;2021年标准预计为60—643420元/人,65岁—753495元/人,76—853570元/人,86岁以上3720元/人。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报销、门诊统筹和大病保险等待遇支付。2020年标准为550元/人,2021年标准预计为580元/人。

4.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为困难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为按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4%补缴10年医疗保险费。

5.城乡低保生活补助:对持本市户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由人民政府给予差额补助。201910月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50元/·月,综合收入水平,预计2021年我市城市低保补差水平为467/月,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为396/月。

6.困难居民医疗救助:通过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对困难对象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以保障救助对象基本医疗需求。按照《宁乡县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宁政发〔201667号)和《关于印发宁乡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政发〔201724号)中的相关标准进行救助。

7.高龄老人津贴:给予我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人的生活津贴。标准为8089周岁100元/人·月;9099周岁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500元/人·月。

8.残疾人两项补贴:12级重度残疾对象护理补贴和困难生活补贴34级残疾人低保对象困难生活补贴,标准为:护理补贴80元/月、困难生活补贴120元/月。

9.孤儿基本生活费: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集中供养孤儿1950/·月、散居孤儿1300/·月。

1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对未满18周岁,父母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或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导致父母失去抚养能力的儿童给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00/·月,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50/·月;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进行补差发放;民政兜底监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集中供养孤儿标准全额保障。

1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包括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城市低保户独生子女父母扶助、计生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计划生育特扶对象老年护理补贴、计生特殊家庭专项补助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8个项目。

12.健康民生项目:包括适龄妇女两癌检查(200元/例)、产前筛查(140元/例)、无创产前基因检测(730元/例)、新生儿疾病4病筛查和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320元/例)、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150元/例)等项目。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宁乡市2021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上级补助收入总计为361,833万元,具体情况为:

()返还性收入32,575万元,全部纳入市本级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9,13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382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915万元、其他税收返还18,139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270,736万元。

1、财力性转移支付全部纳入市本级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合计74,057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8,404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8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7,218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296万元、补助收入2,24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76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4,17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99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8,156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纳入预算196,679万元,按照上级指标文件的要求,全部安排到相应支出。

()专项转移支付提前纳入预算58,522万元,按照上级指标文件的要求,全部安排到相应支出。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0年底,宁乡市政府债务总限额167.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9.2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7.86亿元。

预计截至2020年底,宁乡市政府债务余额167.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9.4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7.86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0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15.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55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6.24亿元(其中包含再融资债券5.01亿元),专项债券14.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平均期限15年,平均利率2.71%;专项债券平均期限11年,平均利率2.05%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0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5.01亿元,均是一般债券。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73亿元,专项债券利息3.83亿元。

()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

2021年度宁乡市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如下:

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5.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4亿元,专项债券21.85;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9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77亿元,专项债券利息4.14亿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来,经过将近八年的摸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了“四有”局面,即有系列的管理制度、有专职的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保障、有绩效评价成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得到不断地强化,各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1.全面启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我市今年对157家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由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一并对绩效目标进行编制,再由相应业务科室审核、汇总、批复。坚决做到绩效目标未编制或编制不科学的,不予进行资金批复。

2.突出重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今年我市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专项扶贫资金、社区惠民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环卫参照市场化运作经费、卫生事业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价总金额达8112万元。针对专项扶贫资金,加强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所有扶贫资金全部实施绩效管理,做到资金申报有目标,资金使用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各部门和乡镇、村对于扶贫资金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往年得到进一步加强,“三表一报告”的质量也进一步提高。

3.评价结果逐步得到应用。今年预算单位“一上”共申报部门项目381个,申报金额101848万元,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和标准进行审核,共核减部门项目12个,核减经费16932万元。其中重点对社区惠民资金进行了财政重点评价,评价结果为“较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2021年取消了该预算项目,核减该项目经费535万元。


财政扶贫资金情况说明.doc
宁乡市绩效评价情况说明.doc
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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